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2
关于投资建设山东寿光兴鸿一期 20 万千瓦
平价光伏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根据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新能源发展战略,为调整公司产业结构,提升清洁能源比重,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全资子公司寿光恒达电力有限公司所属寿光兴鸿新能源有限公司拟投资建设山东寿光兴鸿一期 20 万千瓦平价光伏项目,该项目工程总投资 104,832.13 万元。
2.董事会审议表决情况
2021 年 8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
6 票赞同、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山东寿光兴鸿一期 20 万千瓦平价光伏项目的议案》。此次投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已取得 2020 年山东省平价光伏项目建设指标,指标容量
20 万千瓦,项目场址位于山东省潍坊市寿光市营里镇境内,与公司已投产寿光恒远 200MW 光伏项目相邻,南距寿光市城区直线距离约40km,交通便利。项目年均发电量约为 30031.1 万千瓦时,年均利用小时数为 1347 小时。
2.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
项目工程总投资 104,832.13 万元,运营期平均上网电价为 0.3949
元/千瓦时(含税),资本金内部收益率 10.09%,具有一定的盈利能力。
3.资金来源
项目资本金不低于工程总投资的 20%,其余建设资金通过银行贷
款或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融资解决。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的目的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政策及公司发展战略,符合地方能源政策和发展规划。可以提高公司的新能源装机规模,优化电源结构、便于集中管理。
2.存在的风险
本项目计划 2021 年底并网发电,因项目组件供货及工期紧张,
存在无法全容量按期并网的风险。
保障措施:
在本项目 EPC 合同中明确,因项目不按期投产所造成的建设期
利息增加等相关费用由合作方承担。
3.对公司的影响
项目建设符合公司新能源发展战略,有利于加快电源结构调整,
实现规模发展,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四、其他
1.本次公告披露后,公司将及时披露此次对外投资的进展或变化情况。
2.备忘文件目录
(1)关于投资建设山东寿光兴鸿一期 20 万千瓦平价光伏项目可
行性研究报告。
(2)项目前期支持性文件。
(3)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