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0
关于投资建设东乡吉电中万 10 万千瓦农业
光伏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根据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新能源发展战略,为调整公司产业结构,提升清洁能源比重,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中电投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所属抚州市吉电新能源有限公司拟投资建设东乡吉电中万 10 万千瓦农业光伏项目,该项目工程总投资 44,742.48 万元。
2.董事会审议表决情况
2021 年 8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
6 票赞同、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东乡吉电中万 10 万千瓦农业光伏项目的议案》。此次投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规划建设容量 10 万千瓦。项目场址位于江西省抚州市东乡
区虎圩乡境内,地形较为平坦。项目年均发电量约为 12,996.85 万千瓦时,年均利用小时数为 1191 小时。
2.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
项目工程总投资 44,742.48 万元,运营期平均上网电价为 0.4143
元/千瓦时(含税),资本金内部收益率 10.05%,具有一定的盈利能力。
3.资金来源
项目资本金不低于工程总投资的 20%,其余建设资金通过银行贷
款或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融资解决。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的目的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政策及公司发展战略,符合地方能源政策和发展规划,有利于开拓公司在江西地区的新能源产业布局,为后续项目开发抢占优质资源,对区域布局具有推进作用。
2.存在的风险
项目前期手续完备性对项目建设产生一定影响。
保障措施:
对项目前期手续完备性进行核查,加快手续完善。
3.对公司的影响
项目建设符合公司新能源发展战略,有利于加快电源结构调整,实现规模发展,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四、其他
1.本次公告披露后,公司将及时披露此次对外投资的进展或变化情况。
2.备忘文件目录
(1)东乡吉电中万 10 万千瓦农业光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2)项目前期支持性文件。
(3)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