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0年3月31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编制了本公司截至2020年3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以下简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本公司董事会保证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994 号文核准,向国家电投集团
吉林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等不超过十名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 685,701,785 股新股,发行价格为 5.6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839,929,996.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757,267,402.43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6]
第 24020001 号)。截至 2016 年 12 月 19 日,公司已支付部分发行费用 78,917,891.35 元,
账户余额共计为 3,761,012,104.65 元,尚需支付发行费用 3,818,570.18 元(含税)。
(二)前次募集资金账户开立情况
按照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及
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16 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长春南部都市经济开发区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工农大路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盛世城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将募集资金在三方监管账户中存储,其中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南部都市经济开发区支行存储
2,693,692,104.65 元 ,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长 春 工 农 大 路 支 行 存 储
808,420,000.00 元,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盛世城支行存储 258,900,000.00 元(上述三个账户以下简称“本公司专户”)。
2016 年 12 月 16 日,本公司和各募投项目公司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
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南谯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南大街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辉县市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昆仑路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具体各募投项目公司开立银行账户情况如下: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辉县市吉电新能源有限公司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辉县市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吉电(滁州)章广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于中国
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南谯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青海聚鸿新能源有限公司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昆仑路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吉林中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南大街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长岭中电投第一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南大街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长岭中电投第二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南大街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责任和义务。
(三)前次募集资金资金变动情况
2016 年度从本公司专户支出金额为 3,132,077,708.33 元(包括支付到各个募投项目
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投资款),利息收入 62,683.53 元,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
公司专户余额 628,997,079.85 元。2017 年度从本公司专户支出金额为 625,521,756.69元(包括支付到各个募投项目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投资款),利息收入 830,670.96 元,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专户余额 4,305,994.12 元。2018 年度本公司专户利息
收入 13,110.31 元,账户费用支出 760.00 元,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专户余额
为 4,318,344.43 元。2019 年度本公司专户利息收入 2,359.68 元,补充流动资金支出
3,979,148.18 元,账户费用支出 1,200.00 元,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专户余
额为 340,355.93 元。
2020 年 1-3 月本公司专户利息收入 257.82 元,账户费用支出 690.00 元,截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本公司专户余额为 339,923.75 元。
(四)前次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截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本公司专户余额为 339,923.75 元;募投项目子公司青海聚
鸿新能源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148,079.96 元;募投项目子公司吉电(滁州)章广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1,685,316.68 元;募投项目子公司辉县市吉电新能源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249,747.79 元;募投项目子公司长岭中电投第一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745,544.55 元;募投项目子公司长岭中电投第二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331,347.12 元;募投项目子公司吉林中电投新能源
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13,123.22 元。截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上述募集资金专户
余额合计 3,513,083.07 元。
截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南部都市经济开发区支行余
额为 809.47 元;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盛世城支行余额为 305,947.37 元;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工农大路支行余额为 33,166.91 元;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昆仑路支行专项账户余额为 148,079.96 元;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南谯支行专项账户余额为 1,685,316.68 元;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辉县市支行专项账户余额为 249,747.79 元;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南大街支行三个专项账户余额分
别为 745,544.55 元、331,347.12 元、13,123.22 元。截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上述募集
资金银行专户余额合计 3,513,083.07 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383,993.00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344,695.7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无 2020年1-3月: 1,606.6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无 2019年: 4,587.17
2018年: 15,776.28
2017年: 42,203.05
2016年: 280,522.61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
序 实际投资金 用状态日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 实际投资金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投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期/或截止
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号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额 投资金额 资金额 额 承诺投资金 日项目完
额的差额 工程度
1 安徽南谯常山风电场项目 安徽南谯常山风电场项目 30,999.00 30,999.00 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