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69、200869 证券简称:张裕A、张裕B 公告编号:2024-临41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B 股)方案
实施完毕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2 月
22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于 2024 年3 月11 日召开2024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境内上市外资
股(B 股)股份方案》,并于 2024 年 3 月 21 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部
分境内上市外资股(B 股)回购报告书》。
截至 2024 年 7 月 17 日,本次回购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份(B 股)的
方案已实施完毕。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情况
(一)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1 日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
中竞价方 式回购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B 股)470,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
本的 0.06789%,最高成交价格为 9.80 港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 9.54 港
元/股, 成交总金额为 4,562,470 港元(不含交易费用),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就回购期间相关进展情况进行了披露(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5 月 22 日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B 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临 24)。
(二)截止至 2024 年 5 月 31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
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B 股)5,794,5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83705%,最高成交价格为 10.16 港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 9.54港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58,191,775.31 港元(不含交易费用),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就回购期间相关进展情况进行了披露(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3 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B 股)进展情况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临 25)。
(三)截止至 2024 年 6 月 17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
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B 股)7,066,5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020802%,最高成交价格为 10.16 港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 9.26港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70,112,955.78 港元(不含交易费用),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就回购期间相关进展情况进行了披露(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8 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B 股)进展情况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临 37)。
(四)截止至 2024 年 6 月 21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
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B 股)13,880,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2.0050573%,最高成交价格为 10.16 港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9.26 港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34,451,959.88 港元(不含交易费用),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就回购期间相关进展情况进行了披露(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2 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B 股)
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临 38)。
(五)截止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
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B 股)16,860,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2.4355378%,最高成交价格为 10.16 港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9.26 港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62,467,975.57 港元(不含交易费用),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就回购期间相关进展情况进行了披露(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2 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B 股)
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临 40)。
(六)截至 2024 年 7 月 17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
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B 股)19,999,993 股,占公司 B 股的比例约为 8.6206%,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2.8891%,本次回购最高成交价格为 10.16 港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 9.26 港元/股,支付总金额为191,585,678.23 港元(含交易费用),折合人民币 175,028,843.9 元 ,未超过 2 亿元人民币。
本次回购的股份已全部完成交割,回购的股份数量已基本达到回购方案中回购股份的数量上限。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实际回购股份数量、比例、使用资金总额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本次回购股份数量已超过回购方案中的数量下限,未超过回购方案中的数量上限,已基本达到回购方案中的数量上限;本次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未达到回购方案中拟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上限,至此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已按既定方案实施完成。
三、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研发、财务状况、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回购实施结果公告前一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
五、回购股份用途及后续安排
本次回购方案累计回购 B 股股份数量为 19,999,993 股,全部存放于公
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相关权利。公司本次回购的 B 股股份将依法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回购股份注销申请,并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相关事宜。
六、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的相关规定。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未违反下列进行回购股份的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本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七、备查文件
B 股回购专用账户持股数量证明。
特此公告。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