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69、200869 证券简称:张裕 A、张裕 B 公告编号:2021-临 02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业绩预告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3 日发布了《2020 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1-临 01)。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 通知》的相关要求,为更好地使投资者了解公司经营状况,现对 2020 年 年度业绩预告补充公告如下: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 同向下降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46,791 万元—57,063 万元 盈利:114,125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下降:59%—50%
扣除非经常性损 盈利:39,292 万元—49,564 万元 盈利:90,359 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下降:56.52%—45.15%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68 元/股—0.83 元/股 盈利:1.66 元/股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的主要原因说明
2020 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每股收益与 2019 年度
同比下降的主要原因如下:
1、受新冠(2019-nCoV)疫情等因素影响,国内葡萄酒市场整体持续萎缩,导致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出现较大幅度下滑,削弱了盈利能力。
2、2019 年,烟台张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裕集团”)承诺:
将应用于宣传张裕等商标和《商标许可使用合同》产品的商标使用费差额
累计 23,177 万元(含增值税金额)以应收取的 2019 至 2022 年 4 个年度的
商标使用费予以抵顶,如有不足则不足部分在 2023 年一次性补齐,如有多余则从出现多余的年度开始收取多余部分的商标使用费。为此,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已于 2019 年将上述商标使用费差额扣除
增值税后的金额 21,865 万元计入了 2019 年度损益,因该事项计入 2020 年
度损益的金额为零。
3、2020 年,本公司收购了张裕集团旅游业务。为此,本公司在披露
2020 年度财务数据时,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对上年度(即2019 年度)已披露的 2019 年度数据进行追溯调整。受此影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上年同期数预计调整增加 1,152 万元,每股收益上年同期数预计调整增加 0.1 元。
基于上述三方面原因,2020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每股
收益与上年同比出现较大幅度下降。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系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本公司 2019 年度追溯
调整后的具体财务数据以及 2020 年度具体财务数据,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将在 2020 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