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68 证券简称:安凯客车 编号:2022-073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
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自公司上市以来,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规范运作,并在相关监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下,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管理及控制制度,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持续规范发展。
因公司拟实施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
对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进行了自查,相关情况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关于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的情况
公司最近五年收到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相关监管措施及整改主要情况如下:
(一)2018 年 1 月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函
2018 年 1 月,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
司的监管函》(公司部监管函[2018]第 1 号),就 2017 年 9 月 13 日收到土地使
用税返还款 5,867,393.27 元,该笔政府补助将增加公司 2017 年度净利润,且超过公司 2016 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10%,公司未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的情况,上述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 1.4 条、第 2.1 条和第11.11.4 条的规定。要求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管认真吸取教训,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规及《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整改情况:收到上述监管函后,公司高度重视,组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信息披露主管部门认真学习《证券法》《公司法》等法规及《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吸取教训,认真整改,严格遵守法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其他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