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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凯客车:经营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10-09-28

证券代码:000868 证券简称:安凯客车 公告编号:2010-032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经营合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与合肥公交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交集团”)于2010 年9 月
    20 日签署了《工业品买卖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或“合同”)。
    一、合同风险提示
    1、合同的生效条件:合同成立时生效
    2、合同的履行期限:2010 年9 月10 日-11 月30 日分批陆续交
    货完毕
    3、合同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
    1)公交集团本次购车款主要依靠财政拨款,可能存在拨款无法
    如期到位的风险。
    2)本合同的第三次付款余额由我公司向安徽省财政争取补贴,公
    交集团积极配合,省财政补贴可能不足货款余额部分,则我公司存在
    可能无法收到全额货款的风险。
    4、合同履行对公司本年度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合同金额占公司2009 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的7.44%。公
    司纯电动客车毛利率与传统客车大致相当,该合同不会对公司2010
    年度销售收入和损益产生重大影响。
    二、合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合肥公交集团有限公司
    住 所:合肥市和平路272 号2
    法定代表人:彭立煌
    注册资本:壹亿壹仟万圆整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主营业务:公共汽车营运;汽车租赁、房屋租赁、汽车修理;轮
    胎翻新及修补;设计、制作、发布公交车辆、出租汽车、站亭、站牌、
    停车场的广告业务;汽车配件、无铅汽油、柴油销售(在分支机构经
    营);压力容器安装(车用CNG 气瓶)
    关联关系: 公交集团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上市公司发生的购销金额:
    2007 年度,本公司向公交集团的销售金额为6,297 万元,占当
    年总销售金额的5.38%;2008 年度,本公司向公交集团的销售金额为
    14,964 万元,占当年总销售金额的6.98%;2009 年度,本公司向公
    交集团的销售金额为3,676 万元,占当年总销售金额的1.68%。
    3、履约能力分析:
    合肥公交集团是合肥市城市公交客运的骨干企业,前身为合肥市
    公共交通总公司,成立于1956 年2 月。2002 年5 月合肥市公共交通
    总公司与合肥市出租汽车旅游总公司合并重组为合肥公交集团。集团
    现有职工近9000 人,各种车辆3000 多辆,其中公交营运车辆近2700
    辆;营运线路113 条,线路总长1840 千米,公交日均行驶里程50 万
    公里,日均客运量170 万人次,公交出行分担率稳步提升。
    集团下辖10 个营运车队、1 个专线车队、5 个停保场,5 个保修
    车间,另有合肥白马巴士有限公司、合肥市东祥公交有限责任公司、
    宿州星辰巴士有限公司、公交新安驾校等十几个经营单位,集团经营
    范围以城市公交客运为主,涉及汽车修配、轮胎翻修、公交广告、驾3
    驶培训、汽车天然气供应等十多个行业,是以城市公交客运为主体的
    大型集团公司。
    由于国家新能源政策和当地政府支持,公交集团具有向我公司支
    付款项的履约能力。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签署时间:2010 年9 月20 日
    2、合同生效条件:合同成立时生效
    3、合同履行期限:2010 年9 月10 日-11 月30 日分批陆续交货
    完毕
    4、产品合作范围:我公司向公交集团供应安凯品牌纯电动城市
    公交客车150 辆
    5、约定价格:单价108.7 万元/台(不含电池费用),合计16,305
    万元
    6、付款方式:40 万元/每台(计6,000 万元)作为首付款,财
    政拨款后5 日内付清;车辆验收合格后,50 万/每台(计7,500 万元)
    作为第二次付款,公交集团5 个工作日内拨付我公司;余款作为第三
    次付款,我公司争取安徽省财政补贴,公交集团积极配合,安徽省财
    政拨付公交集团后,公交集团在5 个工作日内拨付给我公司,若省财
    政补贴不足余额部分,公交集团不再另行支付。
    7、交货时间:2010 年9 月10 日—11 月30 日分批陆续交货完毕
    8、交(提)货地点:合肥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合同金额占公司2009 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的7.44%。
    由于公司纯电动客车毛利率与传统客车大致相当,该合同不会对公司
    2010 年度销售收入和损益产生重大影响。4
    2、本合同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
    会因履行合同而对交易对方形成依赖。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提示
    1)公交集团本次购车款主要依靠财政拨款,可能存在拨款无法
    如期到位的风险。
    2)本合同的第三次付款余额由我公司向安徽省财政争取补贴,公
    交集团积极配合,省财政补贴可能不足货款余额部分,则我公司存在
    可能无法收到全额货款的风险。
    六、合同的审议程序
    本次合同涉及的资产总额16,305 万元,占我公司2009 年经审计
    的总资产的7.44%,不需要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与合肥公交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
    《工业品买卖合同》
    特此公告。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 年9 月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