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68 证券简称:安凯客车 公告编号:2010-032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经营合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与合肥公交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交集团”)于2010 年9 月
20 日签署了《工业品买卖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或“合同”)。
一、合同风险提示
1、合同的生效条件:合同成立时生效
2、合同的履行期限:2010 年9 月10 日-11 月30 日分批陆续交
货完毕
3、合同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
1)公交集团本次购车款主要依靠财政拨款,可能存在拨款无法
如期到位的风险。
2)本合同的第三次付款余额由我公司向安徽省财政争取补贴,公
交集团积极配合,省财政补贴可能不足货款余额部分,则我公司存在
可能无法收到全额货款的风险。
4、合同履行对公司本年度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合同金额占公司2009 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的7.44%。公
司纯电动客车毛利率与传统客车大致相当,该合同不会对公司2010
年度销售收入和损益产生重大影响。
二、合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合肥公交集团有限公司
住 所:合肥市和平路272 号2
法定代表人:彭立煌
注册资本:壹亿壹仟万圆整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主营业务:公共汽车营运;汽车租赁、房屋租赁、汽车修理;轮
胎翻新及修补;设计、制作、发布公交车辆、出租汽车、站亭、站牌、
停车场的广告业务;汽车配件、无铅汽油、柴油销售(在分支机构经
营);压力容器安装(车用CNG 气瓶)
关联关系: 公交集团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上市公司发生的购销金额:
2007 年度,本公司向公交集团的销售金额为6,297 万元,占当
年总销售金额的5.38%;2008 年度,本公司向公交集团的销售金额为
14,964 万元,占当年总销售金额的6.98%;2009 年度,本公司向公
交集团的销售金额为3,676 万元,占当年总销售金额的1.68%。
3、履约能力分析:
合肥公交集团是合肥市城市公交客运的骨干企业,前身为合肥市
公共交通总公司,成立于1956 年2 月。2002 年5 月合肥市公共交通
总公司与合肥市出租汽车旅游总公司合并重组为合肥公交集团。集团
现有职工近9000 人,各种车辆3000 多辆,其中公交营运车辆近2700
辆;营运线路113 条,线路总长1840 千米,公交日均行驶里程50 万
公里,日均客运量170 万人次,公交出行分担率稳步提升。
集团下辖10 个营运车队、1 个专线车队、5 个停保场,5 个保修
车间,另有合肥白马巴士有限公司、合肥市东祥公交有限责任公司、
宿州星辰巴士有限公司、公交新安驾校等十几个经营单位,集团经营
范围以城市公交客运为主,涉及汽车修配、轮胎翻修、公交广告、驾3
驶培训、汽车天然气供应等十多个行业,是以城市公交客运为主体的
大型集团公司。
由于国家新能源政策和当地政府支持,公交集团具有向我公司支
付款项的履约能力。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签署时间:2010 年9 月20 日
2、合同生效条件:合同成立时生效
3、合同履行期限:2010 年9 月10 日-11 月30 日分批陆续交货
完毕
4、产品合作范围:我公司向公交集团供应安凯品牌纯电动城市
公交客车150 辆
5、约定价格:单价108.7 万元/台(不含电池费用),合计16,305
万元
6、付款方式:40 万元/每台(计6,000 万元)作为首付款,财
政拨款后5 日内付清;车辆验收合格后,50 万/每台(计7,500 万元)
作为第二次付款,公交集团5 个工作日内拨付我公司;余款作为第三
次付款,我公司争取安徽省财政补贴,公交集团积极配合,安徽省财
政拨付公交集团后,公交集团在5 个工作日内拨付给我公司,若省财
政补贴不足余额部分,公交集团不再另行支付。
7、交货时间:2010 年9 月10 日—11 月30 日分批陆续交货完毕
8、交(提)货地点:合肥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合同金额占公司2009 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的7.44%。
由于公司纯电动客车毛利率与传统客车大致相当,该合同不会对公司
2010 年度销售收入和损益产生重大影响。4
2、本合同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
会因履行合同而对交易对方形成依赖。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提示
1)公交集团本次购车款主要依靠财政拨款,可能存在拨款无法
如期到位的风险。
2)本合同的第三次付款余额由我公司向安徽省财政争取补贴,公
交集团积极配合,省财政补贴可能不足货款余额部分,则我公司存在
可能无法收到全额货款的风险。
六、合同的审议程序
本次合同涉及的资产总额16,305 万元,占我公司2009 年经审计
的总资产的7.44%,不需要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与合肥公交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
《工业品买卖合同》
特此公告。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 年9 月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