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63 证券简称:三湘印象 公告编号:2023-062
三湘印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湘印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改,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相关情况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在年度股东大会上,董事会、监事会 在年度股东大会上,董事会、监事会应
应当就其过去一年的工作向股东大 当就其过去一年的工作向股东大会作
会作出报告。每名独立董事应当向公 出报告。每名独立董事应当向公司年
司年度股东大会提交述职报告,述职 度股东大会提交述职报告。,述职报告
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上年度出席董事会方式、次数 (一)上年度出席董事会方式、次数
及投票情况,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及投票情况,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
第六十九 (三)现场检查情况; 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条 (四)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聘用或 (三)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聘请外部审 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六条、第二
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十七条、第二十八条所列事项进行审
(五)保 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 议和行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所做的其他工作。 法》第十八条第一款所列独立董事特
别职权的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上市公
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
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的重大事项、
方式及结果等情况;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六)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
内容等情况;
(七)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况。
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律和本章 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律和本章程
程的要求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 的要求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公司及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利害关系 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利害关
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维护公司整体 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独立董事应
利益。独立董事发现所审议事项存在 当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
第一百零 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应当向公司申 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
八条 明并实行回避。任职期间出现明显影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
响其独立性情形的,应当及时通知公 法权益。独立董事发现所审议事项存
司,提出解决措施,必要时应当提出 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应当向公司
辞职。 申明并实行回避。任职期间出现明显
影响其独立性情形的,应当及时通知
公司,提出解决措施,必要时应当提
出辞职。
担任独立董事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 担任独立董事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
件:(一)根据法律及其他有关规定, 件:
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 (一)根据法律及其他有关规定,具
(二)具 备股份公司运作的基本知 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
识,熟悉相关法律、规章及规则; (二)具备股份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
(三)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独立性; 熟悉相关法律、规章及规则;
第一百零 (四)具备五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 (三)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独立性;
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 (四)具备五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
九条 作经验; 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法
(五)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律、会计或者经济等工作经验;
(五)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不存在
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
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
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独立董事在任期届满前可以提出辞 独立董事在任期届满前可以提出辞
职。独立董事辞职应当向董事会提交 职。独立董事辞职应当向董事会提交
第一百一 书面辞职报告,并对任何与其辞职有 书面辞职报告,并对任何与其辞职有
十二条 关或者其认为有必要引起公司股东 关或者其认为有必要引起公司股东和
和债权人注意的情况进行说明。 债权人注意的情况进行说明。
独立董事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成员或 独立董事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成员或董
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或本章程规定 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或本章程规定最低
最低人数的,在改选的独立董事就任 人数的,或者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
前,独立董事仍应当按照法律、行政 业人士的,在改选的独立董事就任前,
法规及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职务。 独立董事仍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
及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职务。公司应当
自独立董事提出辞职之日起六十日内
完成补选。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其他情况说明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经办人员办理上述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的备案等手续。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三湘印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