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63 证券简称:三湘印象 公告编号:2021-029
三湘印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湘印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临时)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6 月 8 日以电子邮件及通讯方式送达全体监
事,会议于 2021 年 6 月 11 日上午 9:00 在公司 12 楼会议室通过现场及通讯方
式召开,其中监事厉农帆先生、熊星女士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由监事会主席厉农帆先生召集并主持,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投票表决,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1 年度审计
机构,负责审计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年报审计费用预计约 180 万元,具体根据公司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并参照市场平均价格水平确定。
同时,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内控审
计机构,内控审计费用预计约 20 万元,具体根据公司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并参照市场平均价格水平确定。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披露的公司《关于拟续聘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薪酬的议案》
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薪酬根据其本人在公司所任具体职务,按照公司薪酬制度确定,个人所得税由公司按照规定代扣代缴;公司股东代表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同意提名厉农帆先生和刘洪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上述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表决方式进行选举,如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
声明:上述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厉农帆先生和刘洪先生最近两年内未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为了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第七届监事会的现有监事按相关规定在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继续担任公司监事职务,并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责。公司监事会对本次届满离任的股东代表监事熊星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三湘印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6 月 15 日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1、厉农帆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EMBA;现任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上海三湘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副总裁,湖南炎帝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董事,上海佳选炎和商贸有限公司董事,湖南弘毅致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厉农帆先生持有本公司 1,598,200 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在公司控股股东上海三湘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担任副总裁,因此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被市场禁入以及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等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亦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2、刘洪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现任上海三湘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企业发展部总经理。
刘洪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在公司控股股东上海三湘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担任企业发展部总经理,因此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被市场禁入以及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等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
情形之一,亦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