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24-062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4年12月4日收到职工监事李建功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李建功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监事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不少于监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经公司于2024年12月5日召开的职工代表团(组)长联席会,选举李正科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至第九届监事会届满之日为止。
截至本公告日,李建功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在任职期间,李建功先生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对李建功先生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 年 12 月 7 日
附件
职工代表监事李正科先生个人简历
李正科,男,1972 年 2 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学位,高
级工程师。历任宁夏马莲台发电厂计划经营部主任;宁夏发电集团有限公司经营计划处处长;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计划经营部经营计划处处长、计划经营部副主任兼经营管理处处长;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工会主席。现任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截至本公告日,李正科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正科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