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18-009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本次重组标的资产存在不符合借壳重组审核条件的风险。
2.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存在无法在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后6个月内发出股东大会通知的风险。
3.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存在调整重组方案或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风险。
4.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公司股票自2017年3月13日起停牌。由于控股股东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筹划的重大事项对公司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股票自 2017年 3月 27 日起转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继续停牌。公司分别于2017年8月30日、10月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和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的议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相关的议案;2017年10月10日,公司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7〕第 22号)进行回复,同时披露了修订后的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文件;2017年10月11 日,公司召开重大资产重组媒体说明会;公司股票自2017年10月12日上午开市起复牌。
2017年10月27日、2017年11月25日、2017年12月23
日、2018年1月24日,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120、2017-125、2017-129、2018-002)。
截至目前,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标的资产的评估报告尚在申请国务院国资委评估备案。待上述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草案及其他相关议案,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有关的后续审批及信息披露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将根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 30日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最新进展情况予以公告。
特此公告。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