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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861 深市 海印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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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印股份:关于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及子公司签署《合作协议》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5-29

海印股份:关于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及子公司签署《合作协议》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861        证券简称:海印股份      公告编号:2021-30号
债券代码:127003        债券简称:海印转债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及子公司签署《合作协议》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履约的重大风险及不确定性:本次签署的协议仅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后续具体合作事项仍需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共同协商确定。本协议的执行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未来合作项目中的具体事宜将以双方商谈确定的协议为准。公司将根据本协议后续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对上市公司当年业绩的影响:本协议的签署对公司2021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一、框架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1、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28日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以下简称“广州移动”)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公司与广州移动在自愿、平等、
互利共赢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双方的资源优势,签订本战略协议。
  同日,为进一步落实双方合作内容,推动合作进程,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海印又一城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印又一城”)与广州移动签署《合作协议》。

    2、本次签订协议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10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618652334F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斌

    营业期限: 2006-03-14 至 2048-01-12

    经营范围:商务服务业

    广州移动是中国三大通信服务供应商之一“中国移动”的分公司。中国移动是全球网络和客户规模最大、盈利能力领先、市值排名位居前列的世界级电信运营商。因此,公司认为广州移动综合实力雄厚,具备良好的信用状况和履约能力。

    说明:公司与广州移动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战略合作协议》

  甲方: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1、合作内容

  (1)双方携手共建 5G 数字商场

    ① 乙方为甲方开展 5G大数据服务的指定办公场所和商业商场
提供 5G 网络覆盖。

    ② 通过移动 5G 平台与“海印生活”平台对接,对“海印生活”会
员实现精准推送,后续通过不断完善数据分析能力逐步提升推送精准度,为商场客户提供优质体验。

    ③ 基于5G 覆盖,在海印又一城建设智慧停车场试点,与“海印
生活”平台进行相关对接,为“海印生活”会员提供线上车位预约、辅助自动泊车、自动离场及智慧管理等功能。

    ④ 通过 5G 辅助功能,满足商场 AR 系统,并与“海印生活”平
台对接,通过“海印生活”作为入口,支撑商场开展各类线下推广活动、电子招牌、智慧导航等业务。

    ⑤ 依托乙方 5G 专网大速率、超低时延、精确定位的特性,甲
乙双方共同以海印又一城、海印都荟城作为试点,打造“海印生活”智慧平台,提升商场服务质量,达成战略合作意识。

    2、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义务


    ①甲方充分发挥甲方自身平台与渠道优势,结合商场的实际需求,指导乙方开展项目研究、解决方案设计和相关产品研发等工作,为乙方提供支持。

    ②甲方不定期组织联合项目协调会,强化联合项目推广与执行的组织管理,根据乙方产品的特点,积极配合乙方开展 5G+移动互联+大数据+云计算等应用推广工作,及时反馈应用成效及存在问题,提出改进建议。

  (2)乙方的权利义务

    ①乙方同意充分发挥乙方基础通信网络、物联网及大数据服务等资源,为联合企业信息化建设提供支撑。

    ②乙方利用技术研发、产品生产的资源和优势,结合甲方业务需求,积极开展相应移动通信技术研究,并根据甲方应用反馈情况积极改进和完善新产品。

    ③乙方积极参与甲方组织的项目协调会,同意与甲方共同做好项目的组织管理,同时为项目的组织实施提供实施中必要的政策、应用环境及技术支撑。

      3、信息安全及保密措施

    (1)双方应当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确保共享信息在传输、存储和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敏感信息应当加密存储。建立相关的管理制度,加强授权管理和安全管理。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确保个人隐私信息不被泄露。

    (2)双方一致同意,在本次合作过程中所获得的相关资料涉及
密义务在本协议期满、解除或终止后仍然有效。

    4、免责条款

    如本协议条款因与国家重大政策相违背而必须终止或变更、或因其它不可抗力导致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时,双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因不可抗力导致不能履行协议方需在五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三十日内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双方均存在履约能力时,应当继续履行协议;否则,双方应协商解决方案。

  5、本协议有效期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有效期届满后是否继续
合作,由双方另行协商。

  (二)《合作协议》

  甲方:广州海印又一城商务有限公司

  乙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1、合作内容

    (1)乙方为甲方建设 5G 数字商场

    ① 乙方结合自身网络规划,根据甲方需求为甲方所在商场建设
全覆盖、高质量的移动 5G 信号,为广大经营户和客商提供高速、便捷的网络服务。

    ②乙方充分利用 5G 平台及大数据优势,结合甲方“海印生活”自
有系统数据和人流数据,深入推进“海印生活”平台对现有会员数据信息的开发与利用,如为“海印生活”平台会员提供 5G 信息精准推送功
能。

    ③基于5G 覆盖,在乙方所在商场建设智慧停车场试点,与“海印
生活”平台进行对接,为“海印生活”会员提供乙方所在商场的车位线上预约、场内外自动驾驶对接,场内辅助自动泊车、自动离场及智慧管理功能。

    ④ 充分发挥乙方 5G、物联网等技术优势,双方共同推进商场服
务管理工作。通过 5G 辅助功能,支撑商场 AR 系统,并与“海印生活”平台对接,通过“海印生活”作为入口,支撑商场开展各类线下推广活动、电子招牌、智慧导航等业务。

    2、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义务

    ① 甲方充分发挥甲方自身平台与渠道优势,结合商场的实际需
求,指导乙方开展项目研究、解决方案设计和相关产品研发等工作,为乙方提供支持。

    ② 甲方不定期组织联合项目协调会,强化联合项目推广与执行
的组织管理,根据乙方产品的特点,积极配合乙方开展 5G+移动互联+大数据+云计算等应用推广工作,及时反馈应用成效及存在问题,提出改进建议。

  (2)乙方的权利义务

    ① 乙方同意充分发挥乙方基础通信网络、物联网及大数据服务
等资源,为联合企业信息化建设提供支撑。


    ② 乙方利用技术研发、产品生产的资源和优势,结合甲方业务
需求,积极开展相应移动通信技术研究,并根据甲方应用反馈情况积极改进和完善新产品。

    ③ 乙方积极参与甲方组织的项目协调会,同意与甲方共同做好
项目的组织管理,同时为项目的组织实施提供实施中必要的政策、应用环境及技术支撑。

    3、信息安全及保密措施

    (1)双方应当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确保共享信息在传输、存储和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敏感信息应当加密存储。建立相关的管理制度,加强授权管理和安全管理。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确保个人隐私信息不被泄露。

    (2)双方一致同意,在本次合作过程中所获得的相关资料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及非公开信息的,双方承诺保密。保密义务在本协议期满、解除或终止后仍然有效。

    4、免责条款

    如本协议条款因与国家重大政策相违背而必须终止或变更、或因其它不可抗力导致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时,双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因不可抗力导致不能履行协议方需在五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三十日内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双方均存在履约能力时,应当继续履行协议;否则,双方应协商解决方案。

    5、本协议有效期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有效期届满后是否继续
合作,由双方另行协商。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海 印生活”是公司自主构建的以会员服务与积分体系为核心的线上平台。公司与广州移动达成战略合作意向,并以公司海印又一城、海印都荟城展开项目试点工作,将有利于公司通过合作方的技术拓宽和优化“海印生活”平台应用场景,推进公司大数据平台、会员体系等方面的建设,实现公司对消费者的精准营销,促进公司新技术与传统商业的深度融合,继而增值物业资产。

    公司本次与广州移动合作的内容不涉及新业务或新领域。协议为双 方 合 作 的 框 架 性 协 议 , 不 会 对公 司 2021年 的 经 营 业 绩 构 成 重 大 影响。

    五、其他相关说明

    (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

    1、2020年4月9日,公司与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的《合作框架协议》和《合作协议》。详情参考公司于2020年4月11日披露的《关于与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和<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3号)。

    2、2020年4月22日,公司与清控科创(广州)实业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和《友利科技园合作协议》。详情参考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披露的《关于与清控科创(广州)实业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和<友利科技园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14号)。

    3、2020年5月27日,公司与广东进出口商会签署《外贸战略合作协议》。详情参考公司于2020年5月28日披露的《关于与广东进出口商会签署<外贸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33号)。
    4、2020年9月10日,公司子公司广州海印又一城商务有限公司与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详情参考公司于2020年9月11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广州海印又一城商务有限公司与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70号)。

    5、2020年12月14日,公司与江西东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署《教育合作投资框架协议》和《项目合作协议》。详情参考公司于2020年12月15日披露的《关于与江西东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署<教育合作投资框架协议>及子公司签署<项目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96号)

    上述合同均在履行中,与预期不存在差异。

    (二)本次战略合作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的持股情况未发生变化。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
    六、重大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的协议仅为合作框架协议,后续具体合作事项仍需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共同协商确定。本协议的执行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未
来合作项目中的具体事宜将以双方商谈确定的协议为准。公司将根据本协议后续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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