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0)
证券代码:000861 证券简称:海印股份 公告编号:2020-92号
债券代码:127003 债券简称:海印转债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操作失误导致短线交易的致歉公告
公司股东茂名环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茂名环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茂名环星”)因工作人员误操作导致股票交易行为构成短线交易。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短线交易的基本情况
1、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茂名环星持有公司股份 36,174,789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1.56%。
2、本次误操作导致短线交易的情况
2020 年 11 月 16 日,公司收到股东茂名环星及其一致行动人邵
建聪先生关于减持股份的告知函。经公司核查发现,股东名册中茂名环星持有股份的期间变动数量与其减持数量不符,公司立即联系茂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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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星进行核实。经核实,2020 年 10 月 22 日,茂名环星在实施减持
计划时误操作买入 19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0008%。茂名环星未能及时发现此次买入行为,导致该次行为构成短线交易。
经公司核查,茂名环星于 2020 年 10 月 22 日买入公司股票系其
在实施减持计划时操作失误导致。经公司自查,茂名环星上述股票买入行为未发生在公司披露定期报告的敏感期内,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亦不存在利用短线交易谋求利益的目的。
二、本次操作失误补救措施
1、根据《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
2、本次短线交易产生的收益计算方式为:根据茂名环星当日买卖股票情况统计计算,当日最高卖出价格为 2.64 元/股,本次短线交易买入价格为 2.62 元/股,本次买入股数为 190 股,本次短线交易产生收益 3.80 元,具体计算方法为:(2.64-2.62)*190=3.8 元。
上述所得收益 3.8元作为本次短线交易的获利金额将全数上缴公
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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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茂名环星本次短线交易系误操作造成,不具有短线交易的主观故意,茂名环星已深刻认识到了本次事项的严重性,因本次误操作构成短线交易而带来的不良影响致以诚挚的歉意。茂名环星表示今后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杜绝此类情况的再次发生。
4、公司董事会已向茂名环星重申相关法律法规,并督促相关人员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避免此类情况的再次出现。
三、其他说明
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17日披露的《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67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茂名环星和邵建聪先生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四、备查文件
1、茂名环星证券账户《资金对账单》。
特此公告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