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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鑫农业: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8-05-05

  股票简称:顺鑫农业         股票代码:000860       公告编号:2018-024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5月4日上午9:00

    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5月3日—2018年5月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

月4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3日下午15:00至2018年5月4日下午15:00期间的

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顺义区站前街1号院1号楼顺鑫国际商务中

心14层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王泽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83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252,407,0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4.2362%。

    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1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219,646,6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8.4946%;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代理人)6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2,760,44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5.7415%。

    (三)公司8名董事、3名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候选人参加了本次会

议。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冯玫律师、杜沙沙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进行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 252,001,1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392%;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405,90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6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4,110,8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824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405,90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760%。

    表决结果:该议案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252,001,1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392%;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405,90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6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4,110,8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824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405,90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760%。

    表决结果:该议案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252,001,1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392%;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405,90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6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4,110,8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824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405,90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760%。

    表决结果:该议案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252,001,1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392%;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405,90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6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4,110,8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824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405,90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760%。

    表决结果:该议案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46,501,2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6602%;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5,905,83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499,93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339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8,610,8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2.889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5,905,83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499,93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7.1101%。

    表决结果:该议案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继续聘请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支付其报酬》。

    总表决情况:同意 251,633,9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93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773,07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06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3,743,6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760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773,07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397%。

    表决结果:该议案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聘请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内控审计机构及支付其报酬》

    总表决情况:同意 252,001,1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392%;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405,90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6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4,110,8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824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405,90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760%。

    表决结果:该议案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总表决情况:同意 34,110,8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824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405,90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76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4,110,8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824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405,90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760%。

    表决结果:该议案通过。关联股东北京顺鑫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在表决此议案时进行了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发行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

    总表决情况:同意 251,969,1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26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437,90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7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4,078,8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731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437,90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687%。

    表决结果:该议案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发行中期票据》

    总表决情况:同意 252,001,1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392%;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405,90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6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4,110,8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824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405,90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760%。

    表决结果:该议案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

    总表决情况:同意 252,001,1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392%;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405,90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6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4,110,8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824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405,90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760%。

    表决结果:该议案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同意 252,001,1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392%;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405,90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