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六届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六届二十八次会议于2019年4月9日在公司第七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1日发出。会议应参与投票董事9人,实际参与投票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黄琼宜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国风塑业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本议案获得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国风塑业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请参阅《国风塑业2018年度报告》第三节、第四节等相关内容。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18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请见2019年4月1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
本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获得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基于谨慎性原则,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按
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于2018年底对应收账款、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存货及无形资产等进行全面清查。经对有关资产减值迹象进行分析和识别,根据管理层提议对部分应收账款、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存货、在建工程等计提共计4,338.02万元减值准备。公司本次计提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共计减少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49.01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国风塑业关于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获得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国风塑业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国风塑业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获得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国风塑业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合并)2018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02,104,943.42元,减去提取的盈余公积10,113,906.23元,减去上年度对股东的分配利润7,394,497.30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77,386,450.89元,期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61,982,990.78元。其中:公司(母公司)2018年度实现净利润为101,139,062.26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183,335,963.96元,减去提取的盈余公积10,113,906.23元,减去上年度对股东的分配利润7,394,497.30元,期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266,966,622.69元。
为兼顾公司发展和股东利益,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8年年末总股本739,449,73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7,394,497.30元。
2018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依据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拟定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综合考虑了目前行业特点、企业发展阶段、经营管理和中长期发展等因素。该利润分配预案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获得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国风塑业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国风塑业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获得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国风塑业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国风塑业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获得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国风塑业2018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国风塑
业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本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获得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申请2019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2019年度拟向中国进出口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徽商银行、合肥农村科技商业银行等申请总计不超过5.5亿元的综合授信,主要包括长期借款、流动资金借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风险项下的贸易融资等形式的融资,申请期限均为2019年度。
授权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及董事会成员根据实际需要,在批准的授信额度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本议案获得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国风塑业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巨潮资讯网的《国风塑业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获得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19年年度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下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议,鉴于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能够公平、公正地履行其审计职能,拟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19年年度报告审计和内控审计费用授权董事会根据其全年工作量情况协商确定。
本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获得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安徽国风木塑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支持全资子公司安徽国风木塑科技有限公司发展,提高其银行融资能力,根据其业务经营和资金需求情况,公司为其提供最高额3,000万元金融机构融资担保,并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期限2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安徽国风木塑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获得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修订),依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中有关股份回购、董事会成员以及党建工作等相关内容及章节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获得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增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控股股东提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和独立董事审核、董事会审议通过,提名朱亦斌先生、王聿法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2018年度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国风塑业关于增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获得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国风塑业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9年5月6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国风塑业2018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4月26日。
具体内容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国风塑业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议案获得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