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国风塑业 股票代码:000859 编号:2017-025
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近日与合肥市国土资源局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受让位于合肥高新区铭传路与大龙山路交口东北角(KT1-3-2)地块的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公司于2014年8月12日召开的董事会五届二十四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拟新征土地用于薄膜生产基地搬迁改造的议案》,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合肥市高新区范围内分期整体购买约 400 亩土地新建国风工业园,用于现有薄膜生产基地的分批搬迁改造以及未来发展。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参与竞买位于合肥高新区铭传路与大龙山路交口东北角(KT1-3-2)地块的使用权,并于近日与合肥市国土资源局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出让价款为6,589.65万元。上述交易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竞买,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署本合同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地块相关情况
1、宗地编号:KT1-3-2
2、土地位置:合肥市高新区铭传路与大龙山路交口东北角
3、土地用途:工业用地
4、宗地面积:171,605.4平方米
5、土地使用年限:50年
6、出让价款及资金来源:出让价款为6,589.65万元,所需资金
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7、付款方式: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付清
三、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签订,是根据公司董事会有关拟分期新征土地用于薄膜生产基地搬迁改造的决议,在竞得上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与合肥市国土资源局签订。上述地块与公司前期取得的合肥市高新区铭传路与大龙山路交口 KT1-3-1 号地块连为一体,将建设成为公司新生产基地,用于现有薄膜生产基地的分批搬迁改造以及未来发展,转换和扩大发展空间。
该地块土地使用权的获得将满足公司的实际需求,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也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本次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对上市公司业务独立性不会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不会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1.国风塑业董事会五届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与合肥市国土资源局签署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特此公告
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