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配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已于2000年6月16日刊登了《配股说明书》,为使投资者了解本次配股有关情况,现将有关事宜提示如下:
一、配股比例与配股价格
以现有总股本21600万股为基数,按10∶2.5比例向全体股东配股,每股人民币9.50元;
二、股权登记日和除权基准日
1.股权登记日:2000年6月30日
2.除权基准日:2000年7月3日
三、配股缴款起止日
2000年7月4日至2000年7月17日(期内券商营业日)。
四、缴款地点:
社会公众股股东可在本次缴款期内凭个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营业柜台办理缴款手续。
国家股股东在公司财务部办理缴款手续。
五、缴款办法:
股权登记日2000年6月30日收市后,在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国风塑业”全体社会公众股股东可按10∶2.5的比例获得本次配股权,简称“国风A1配”,代码为8859,每股价格9.5元。
投资者若需了解详细情况,请参阅2000年6月16日《证券时报》本公司刊登的配股说明书。
特此公告!
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0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