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58 证券简称:五粮液 公告编号:2021/第 007 号
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十七次会议,于2021 年4月21 日以书面和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
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25 日 9:00 在公司怡心园会议厅召开,会议应出
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其中出席现场会议董事 6 人,李曙
光董事因工作原因未出席现场会议,通过传阅方式对议案进行审议表决;候任董事蒋琳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曾从钦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议案一:2020 年度报告(含 2020 年董事会工作报告、2020 年度
财务决算报告、2020 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2020 年度报告》《2020 年度报告摘要》《2020 年
董事会工作报告》《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二: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正文。
本议案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三: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审议,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3,881,608,005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现金 25.80 元(含税)。
本利润分配方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全体投资者的投资回报,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独立董事签署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四:关于预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确认 2020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确认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独立董事签署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预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确认 2020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关联董事 4 人(曾从钦先生、李曙光先生、邹涛先生、蒋文格先生)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独立董事)3 人进行表决。
本议案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五:2020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20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本议案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六:关于对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公司委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财务公司 2020年度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等进行评估,并出具了《关于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审核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审核报告》。
本议案关联董事 4 人(曾从钦先生、李曙光先生、邹涛先生、蒋文格先生)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独立董事)3 人进行表决。
本议案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七:关于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八:关于 2021 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拟继续聘任“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财务审计费用预算 138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预算 60 万元。
关于对公司 2021 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董事签署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九: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议案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十:关于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修订对照表。
本议案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十一:2021 年度全面预算方案
本议案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十二:关于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研究,公司定于 2021 年 6 月 18 日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应由股东大会批准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议案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