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56 证券简称:冀东装备 公告编号:2020-68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公司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刘振彪先生因工作调整辞去公司董事职务,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名,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审查,提名史庆国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任期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换届。
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7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董事候选人的
议案》,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公告》(公告编号:2021-66)
提名委员会对史庆国先生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进行了资格审查,符合拟任董事条件。史庆国先生与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不是失信
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
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
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况,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
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真核
实了董事候选人的资料、提名人的提名方式及董事的任职资格,认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本次补选董事的提名方式符合《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候选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46 条规定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有能力履行职责。同意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如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史庆国先生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会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