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52 证券简称:江钻股份 公告编号:2011-020
江汉石油钻头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汉石油钻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通知于 2011 年 6 月 12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1 年 6
月 23 日以传真通讯方式表决。应参加董事 9 名,实参加董事 9 名,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董事会授权公司与中国石化集团江汉石油管理局沙市钢管厂签署
《ERW630 生产线主机出、入口设备加工组装定做合同》(以下简称“组装合
同”)的关联交易议案。
董事会经过审议,同意授权公司与沙市钢管厂签署组装合同,组装合同
总价约为人民币 1,282 万元。
该议案表决情况: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张召平董事长、谢永金副董事长、范承林董事、张茂顺董事属于关联董
事,在表决该议案时回避表决。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方齐云、
王震、詹伟哉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以下
独立意见:
1、公司董事会在召集、召开审议本次关联交易议案的会议程序上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本次董事会会议上,关联方董事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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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了表决,其余董事经审议通过了该项关联交易。
2、该关联交易行为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交易价格是协议定价,根据公
司提供的资料,没有发现该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三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江汉石油钻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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