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51 证券简称:高鸿股份 公告编号:2018-001
债券代码:112324 债券简称:16高鸿债
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517,980股,涉及人数137人,占回购前
公司总股份的0.3869%。
2、本次回购注销价格为 5.25 元/股,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头需支付回购款
1321.9395万元。2017年12月29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完成已回购股票的注销。
3、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650,825,028股减至648,307,048股。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2014年6月9日,高鸿股份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审议批准了激励计划草案。其中,对于自己获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高鸿股份章程的规定回避表决。高鸿股份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草案,对激励计划草案所确定的本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高鸿股份独立董事对激励计划草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4年 7月 28 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以国资厅分配
[2014]400号《关于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备案有关意见的
复函》,对高鸿股份本次激励计划予以备案。
3、2014年8月7日,高鸿股份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审议批准了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其中,对于自己获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高鸿股份章程的规定回避表决。高鸿股份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对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所确定的本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高鸿股份独立董事对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14年9月,高鸿股份本次激励计划经中国证监会备案且无异议。
5、2014年9月30日,高鸿股份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
审议批准了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2014年9月)。其中,对于自己获授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关联董事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高鸿股份章程的规定回避表决。高鸿股份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2014年9月),对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2014年9月)所确定的本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高鸿股份独立董事对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2014年9月)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14年10月23日,高鸿股份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大唐
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并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7、2014年11月14日,高鸿股份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授予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部分激励对象放弃认购,不再参与本次股权激励方案的实施,董事会同意对本次股权激励方案授予激励对象人数进行调整,激励对象人数由150人调整为144人,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由745万股调整为725万股。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事项内容以及股权激励方案的相关规定,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方案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确定授予日为2014年11月14日。公司和激励对象已满足本次方案规定的各项授予条件,同意公司向144名激励对象授予725万股限制性股票。其中,对于自己获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高鸿股份章程的规定回避表决。高鸿股份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授予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并对本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高鸿股份独立董事对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发表了独立意见。
8、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2014年11月27日上市。
9、2016年6月2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进行了核实,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10、2016年10月2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对标企业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业绩考核对标企业的公告》。
11、2016年11月8日,公司第七届第六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的议案》,并按照股权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次解锁,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308,02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39%。
12、2016年11月21日,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锁的股票上市流通,
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为136名,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308,020股,占目前公司
总股本的0.39%。
13、2016年12月1日,公司对因个人原因向公司提出辞职7名激励对象持有尚未
解锁的合计18万股限制性股票在深圳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完成已回购股票的注销,本次
回购注销价格为5.25元/股,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头需支付回购款94.5万元。于2016
年12月1日在深圳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完成已回购股票的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
公司股份总数将由591,364,260股减至591,184,260股。
14、2017年03月 2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进行了核实,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
15、2017年11月7日召开2017年第二债券持有人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不要
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及提供额外担保的议案》。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1、回购的原因
鉴于公司2016 年度未完成业绩目标,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回购注销本次激励计划的第二批股份2,178,000 股;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的相关规定,鉴于被激励对象姜晓伟等14 人已离职等原因,不再符合激励
条件,按照规定需回购注销上述14人持有的已获授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328,100
股;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鉴于本期第一批部分激励对象考核不合格,不再符合激励条件,按照规定回购注销其持有的已获授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11,880股;本次回购注销股份共计2,517,980股,因此公司总股本将由650,825,028股减至648,307,048股。
2、回购的数量及价格
授予日后,公司2015年度现金分红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无送红股或者公
积金转增股本或配股的事项。因此,对本次回购注销股份按照5.25 元/股予以回购注
销。
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回 占本次股 占公司目
姓名 职务 购数量 权激励计 前总股本 回购
(股) 划授予股 比例 原因
份比例
付景林 董事长兼总经理 21,450 0.2959% 0.0034%
侯玉成 副总经理 19,800 0.2731% 0.0031%
王芊 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 19,800 0.2731% 0.0031% 公司
书 业绩
刘雪峰 副总经理 19,800 0.2731% 0.0031% 考核
赵德胜 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 19,800 0.2731% 0.0031% 条件
张新中 副总经理 19,800 0.2731% 0.0031% 未达
丁明锋 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 19,800 0.2731% 0.0031% 标
其他核心业务、技术、管理骨干(123人) 2,037,750 28.1069% 0.3224%
李瑾 40,200 0.5545% 0.0064%
姜晓伟 33,500 0.4621% 0.0053%
苏博 13,400 0.1848% 0.0021%
王瑶 13,400 0.1848% 0.0021%
韩晓红 33,500 0.4621% 0.0053%
王立亚 20,100 0.2772% 0.0032%
陈瑞峰 40,200 0.5545% 0.0064% 离职
王祺 13,400 0.1848% 0.0021% 人员
陈镝 其他核心业务、技术、 20,100 0.2772% 0.0032%
郑炜 管理骨干 13,400 0.1848%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