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850 证券简称:华茂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1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鉴于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1 日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已任期届满,为了促进公司规范、健康、稳定发展,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征求股东单位意见,公司第八届监事会提名刘春西先生、江鸣华先生、方启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以上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上述三位监事候选人经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推选出的其他两名职工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 实、勤勉地履行监事义务和职责。
公司对第八届监事会全体监事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附件:
非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1、刘春西:男,1962 年 2 月出生,大专学历,政工师,中共党员。1980 年
参加工作,历任安庆纺织厂西前车间值班长、南方车间直属党支部副书记兼工会主席、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一分厂党总支副书记兼工会主席、安徽华鹏纺织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兼直属支部书记、工会分会主席。现任安徽华茂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监事,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刘春西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同时,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刘春西先生不属于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与本公司其他持股 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 44,000 股。
2、江鸣华:男,1974 年 1 月出生,本科学历,助理工程师,中共党员。历
任安庆纺织厂西后车间、三分厂技术员;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五分厂细纱工段长;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六分厂副厂长;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物资处副处长、处长;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一分厂厂长。现任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七分厂厂长。
江鸣华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3)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同时,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江鸣华先生不属于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与本公司其他持股 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 6,100 股。
3、方启明:男,1973 年 8 月出生,本科学历,助理工程师,中共党员。历
任安庆纺织厂二分厂员工、副厂长;安徽华茂织染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安徽华泰纺织有限公司二分厂厂长;现任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安徽华茂织染有限公司总经理。
方启明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同时,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方启明先生不属于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与本公司其他持股 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