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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露露:金融服务协议

公告日期:2024-04-17

承德露露:金融服务协议 PDF查看PDF原文

                金融服务协议

甲  方:承德露露股份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000601268264C
法定代表人:沈志军
通讯地址:河北省承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区八号
乙  方:万向财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42903006P
法定代表人:刘弈琳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生兴路 2 号

  承德露露股份公司与万向财务有限公司同为万向集团公司成员企业,万向财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8月22日,系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监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注册资本金18.5亿人民币。经营范围: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金融的业务。
  乙方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监管,按照监管机构发布的规则和运营要求提供金融服务,能够向甲方及下属公司提供较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更为方便、高效的金融服务。

  基于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运营成本,优化财务管理,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约定如下:
  1、乙方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应甲方要求,为甲方提供以下相关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为甲方办理存款、贷款、结算、票据贴现、委托贷款、委托理财、财务顾问等服务。其中:2024年至2025年5月31日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在乙方账户的日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叁拾贰亿元。


  2、相关金融服务的定价按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执行,在此范围内双方严格遵循市场公允价格,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有关交易的价格确定及其他主要条款必须对协议各方都是公平合理的,任何一方不得利用本协议损害另一方的利益。

  3、严格按照合作互利和公平合理为前提开展双方业务,价格严格遵循市场公允价格,同时甲乙双方可随时根据所需服务的市场价格,并结合自身利益决定是否与对方签订有关交易合同。

  4、甲乙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及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5、风险评估及控制措施

  (1)乙方积极配合关于乙方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等的评估工作,并配合提供相关财务报告、风险指标等必要信息。

  (2)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及时告知甲方,向甲方提供详细情况说明,配合甲方启动风险控制程序,并履行其信息披露义务:
  ①乙方出现《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应当采取应急措施的情形;

  ②乙方出现严重支付危机;

  ③其他可能对存放资金带来安全隐患的事项。

  针对出现的风险,甲方可要求乙方采取积极措施,寻找化解风险的办法,避免风险扩散和蔓延。

  6、甲方承诺

  (1)甲方是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甲方依法从事经营活动,并未从事任何超出其经核准的经营
范围活动;

  (3)甲方已获得签署本协议及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所需的一切甲方内部授权,本协议一经生效即对甲方具有约束力。

  7、乙方承诺

  (1)乙方是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乙方依法从事经营活动,并未从事任何超出其经核准的营业范围的活动;

  (3)乙方已获得为签署本协议及履行一切本协议项下义务所需的政府批准(如需要),本协议一经生效即对乙方具有约束力。

  8、双方约定:

  ①本协议有效期自生效日至 2025 年 5 月 31 日止;②协议生效前,
即 2024 年 1 月 1 日至本协议生效日的前一日止,有关金融服务的关联
交易适用本框架协议之规定;③本协议由甲方、乙方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加盖各公司印章并经甲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9、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承德露露股份公司            乙方:万向财务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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