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露露股份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2023 年 8 月 22 日】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沈志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丁兴贤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亚斌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所涉及的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公司已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描述了公司未来经营中可能面临的风险以及应对措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1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5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8
第四节 公司治理......22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23
第六节 重要事项......27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33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38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39
第十节 财务报告......40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如有)。
(三)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四)在其他证券市场公布的半年度报告。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公司、本公司 指 承德露露股份公司
万向三农 指 万向三农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
鲁冠球三农扶志基金 指 鲁冠球三农扶志基金,其持有万向三农集团有限
公司 100%股权,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露露北京 指 露露(北京)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廊坊露露 指 廊坊露露饮料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郑州露露 指 郑州露露饮料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指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承德露露 股票代码 000848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承德露露股份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如有) 承德露露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沈志军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刘明珊
联系地址 河北省承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区 8 号)
电话 0314-2128181
传真 0314-2059100
电子信箱 lolozq@lolo.com.cn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 2022 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披露半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媒体名称及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 2022 年年报。
3、其他有关资料
其他有关资料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
本报告期 年同期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营业收入(元) 1,494,020,252.85 1,462,450,201.71 1,462,450,201.71 2.1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314,925,006.81 297,736,735.66 297,736,735.66 5.7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314,642,220.19 298,093,720.37 298,093,720.37 5.55%
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40,266,328.07 5,524,940.55 5,524,940.55 628.8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1 0.28 0.28 10.7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1 0.28 0.28 10.7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0.80% 11.60% 11.60% 减少 0.8 个百
分点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总资产(元) 3,323,234,857.95 3,812,738,019.40 3,813,714,892.41 -12.8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2,767,249,614.57 2,758,565,649.93 2,758,503,802.92 0.32%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根据财政部 2022 年 11 月 30 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31 号)(以
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6 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
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其中我公司“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并对期初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107,945.91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 109,943.99
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