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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国安: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3-07-26

ST国安: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839                证券简称:ST 国安            公告编号:2023-48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董事会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7 月 22 日以书面形式发出。

  2、本次会议于 2023 年 7 月 25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3、会议应出席的董事 7 名,实际出席的董事 7 名。

  4、会议由刘灯董事长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中信集
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中信国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申请借款额度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中信国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申请不超过 10 亿元(含)借款额度,期限不超过 5 年(含),借款利率为不超过签订借款合同日同期 LPR(含),后续实际发生借款业务时,如涉及对外担保事项,将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详见《关于向关联方申请借款额度的公告》2023-49)

  上述议案构成关联交易,公司事前就上述涉及的关联交易通知了独立董事,提供了相关资料并进行了必要的沟通,独立董事在认真审核上述关联交易的相关文件后,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次参会的关联董事刘灯、吕鹏、许齐、张科回避表决,其他 3 名非关联董事同意上述议案。独立董事在认真审核公司提供的有关协议及相关资料后认为:该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董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中信国安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2、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副董事长
  的议案》。

      基于公司实际治理需要,经公司控股股东中信国安有限公司推荐,选举公司
  董事张科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3、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七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中信
  国安有限公司提名,推荐吴建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董
  事候选人基本情况详见附件)。

      董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当选后,董事会中兼任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
  分之一。

      4、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
  人员的议案》。

      经公司股东推荐,董事会聘任张科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
  满之日止。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柏薇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至本
  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附后)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
  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十六
  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
  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
  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
  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8)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5、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
  修订如下:

序号              原《公司章程》                        修订后《公司章程》

 1    第八条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或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6、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 2023 年 8 月 11 日(星期五)14:30 在北京市朝阳区关东店北
街 1 号国安大厦三层会议室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
2023 年 8 月 2 日。(详见《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3-52)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26 日

附:董事候选人简历:
吴建军先生,1977 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历任北京市交通执法总队第七执法大队科员、副主任科员、人事处主任科员,中信国安投资有限公司党务人事部副总监,国安第一城(香河)文旅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中信国安第一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总监(副总级),中信国安城市发展控股有限公司党务人事部常务副总(主持工作)、综合管理部常务副总(主持工作)、行政管理部/风控部总经理、办公室总经理、法律合规与审计部总经理、风险合规部总经理,中信国安城市发展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北京国安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中信国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风险合规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张科先生,1981 年出生,硕士学位,中共党员,历任中信深圳集团计划部副主管、主管,中信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主管、高级主管、经理,运营管理部经理、高级经理,中信地产(北京)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运营管理部经理、公司营销总监(副总经理级)兼北京中信新城逸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长,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派驻昆明中信嘉丽泽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投贷管理部副总经理级,中国国际经济咨询有限公司金融咨询一部副总经理、金融与管理咨询部总经理、中信国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风险合规部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柏薇女士,1983 年出生,硕士学位,中共党员,历任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经理、经理、财务部副总经理(正职级),中信国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资金财务部副总经理(正职级)。未持有公司股票。
上述人员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8)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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