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受让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股份实施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本公司于2001年12月25日召开的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由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中信国安通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国安通信",原名光大通信有限公司)受让由中信国安集团公司(以
下简称"国安集团")持有的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联通")1.8%
股权的议案(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在2001年12月26日的《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本公司董事会依照股东大会授权正在履行有关程
序,办理受让股权的相关事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2001年12月29日,北京
京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北京京都验字(2001)第0109号《验资报
告》,确认了国安通信依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向国安集团全额支付了股权转让金
的事实,及变更后的中国联通各股东的出资及持股比例。2002年3月26日,国安通
信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成工商变更手续。目前,中国联通正在根据工商
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有关变更登记申请,尚需国
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最终批准。本公司将抓紧办理有关事宜,争取尽快地完成受
让股权的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二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