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38 证券简称:*ST国兴 公告编号:2012-021
国兴融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2 年 6 月 11 日下午 14:00 时
2、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79号华贸中心2号写字楼
1005-1006,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朱凤先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代理人)30 人,代表股份 8656.9957 万股,占上
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47.83%。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
人)共 1 人,代表股份 4962.4626 万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27.4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9 人,代表股份 3694.5331 万股,占上
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20.41%。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
下列议案:
1、《重庆国兴置业有限公司与重庆财信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展
期协议>的议案》;
大会同意国兴融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下属重庆国兴置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重庆国兴公司”)与重庆财信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财信集团”)在重庆国兴公司与财信集团于 2011 年 6 月 27 日签署《借
款合同》到期后,签署<展期协议>,继续向重庆财信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借款,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表决情况: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重庆财信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
决,该项议案的有效表决股份为 5055.1027 万股。
同意 5053.4427 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
反对 0 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1.66 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
2、《重庆国兴置业有限公司为购买“国兴北岸江山一期(西区)”
项目住宅按揭借款人所借款项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大会同意重庆国兴置业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重庆分行申请人民币
30,000万元以下(含本数)项目按揭贷款,用于国兴北岸江山一期(西
区)项目销售;对购买重庆国兴置业公司开发的“国兴北岸江山一期(西
区)”项目按揭借款人所借款项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担保。阶段性担保
期间自三方共同签订的《个人房屋抵押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房屋
抵押登记手续办妥时止,在此期间借款人未发生违约行为,届时连带责
任保证自动解除。
表决情况:
同意 8648.3957 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
反对 8.6 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
弃权 0 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 万秋琴 曾礼庆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
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
议;
2、关于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国兴融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 年 6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