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37 证券简称:秦川机床 公告编号:2020-12
秦川机床工具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国有股权无偿划转、表决权委托
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进展情况概述
2020 年 3 月 14 日,秦川机床工具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 ”) 于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控股股东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有关事项的提示性公告》(编号:2020-11),公司控股股东陕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陕西省国资委”)拟将持有的公司 110,499,048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5.94%)无偿划转至陕西法士特汽车传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法士特集团”)。公司第二大股东陕西省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产投”)拟将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 91,826,96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3.24%)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法士特集团行使。
2020 年 3 月 16 日,公司控股股东陕西省国资委、第二大股东陕
西产投分别与法士特集团签署了《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协议》和《表决权委托协议》。
2020 年 3 月 17 日,公司收到陕西省国资委的通知(陕国资资本
发【2020】42 号),决定将全部持有的公司 15.94% 股 份,共计110,499,048 股无偿划转至法士特集团。划转完成后,法士特集团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标注国有股东标识“SS”。
二、《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及签订时间
甲方/划出方:陕西省国资委
乙方/划入方:法士特集团
签署时间:2020 年 3 月 16 日
(二)目标公司
秦川机床工具集团股份公司
(三)划转审计基准日及划转标的
1、本次无偿划转资产确认的基准日为2019年12月31日。
2、本次的划转标的为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甲方持有的目标公司110,499,048 股股份,占目标公司总股本的15.94%。
3、本次划转完成后,乙方将成为目标公司的股东,同时享有股东的权利,履行股东义务。
(四)本次划转涉及到的程序及事项
本协议签署后,双方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完成以下工作:
1、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办理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过户登记手续。
3、其他法律法规要求的必要程序及事项。
(五)职工安置
本次划转后,秦川机床的职工与秦川机床的劳动关系保持不变,本次划转不涉及秦川机床职工的分流安置问题。
(六)本次划转相关的债权、债务
本次划转不涉及秦川机床的债权、债务以及或有负债的处理,秦川机床的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仍由其享有和承担。
(七)本协议的生效条件
1、本协议双方均已盖章,并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2、本次划转取得甲方的批准。
三、《表决权委托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及签订时间
甲方:陕西产投
乙方:法士特集团
签署时间:2020 年 3 月 16 日
(二)标的股份表决权
甲方同意将其持有秦川机床 13.24%的股份(合计 91,826,965股)(下称“标的股份”)对应的表决权无偿委托给乙方。
(三)委托授权事项
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甲方无条件及不可撤销地授权乙方作为其唯一、排他的代理人,就标的股份全权代表甲方行使表决权(包括直接的表决权以及因累计投票制度产生的表决权)以及提案权。
(四)委托期限
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甲方委托乙方行使表决权等股东权利,委托期限为自陕西省国资委将其持有秦川机床 15.94%的股份无偿划转给法士特集团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日起两年。
(五)生效与终止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2、委托期限届满,本协议项下的表决权委托安排即行终止,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甲方不得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3、如因乙方进行股份转让而丧失秦川机床控股股东地位的,本协议自动终止。
四、风险提示
上述事项触发要约收购条款,尚需履行要约豁免相关程序,具有
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披露进展情况。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协议》;
2、《表决权委托协议》;
3、陕西省国资委关于股权无偿划转的通知(陕国资资本发【2020】42 号)。
特此公告。
秦川机床工具集团股份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3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