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36 证券简称:富通鑫茂 公告编号:(临)2020-016
天津富通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5 月 22 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0 年 5
月 22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
票的时间为 2020 年 5 月 22 日上午 9:15 至 2020 年 5 月 22 日下午 15: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梅苑路 6 号海泰大厦十六层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徐东先生
7、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总体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议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7 名,代表股份277,024,381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22.9238%。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共 15 名,代表股份 49,282,742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4.0782%。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 名,代表股份 228,699,039 股,
占公司总股份的 18.9249%。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共 14 名,代表股份 48,325,342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3.9989%。
4、公司董事、监事及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76,833,681 股同意,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12%;
190,700 股反对,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88%;
0 股弃权,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
(49,092,042 股同意, 占出席会议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下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6130%;
190,700 股反对, 占出席会议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下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3870%;
0 股弃权, 占出席会议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下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76,833,681 股同意,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12%;
190,700 股反对,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88%;
0 股弃权,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
(49,092,042 股同意, 占出席会议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下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6130%;
190,700 股反对, 占出席会议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下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3870%;
0 股弃权, 占出席会议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下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76,833,681 股同意,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12%;
190,700 股反对,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88%;
0 股弃权,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
(49,092,042 股同意, 占出席会议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下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6130%;
190,700 股反对, 占出席会议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下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3870%;
0 股弃权, 占出席会议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下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76,833,681 股同意,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12%;
190,700 股反对,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88%;
0 股弃权,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
(49,092,042 股同意, 占出席会议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下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6130%;
190,700 股反对, 占出席会议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下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3870%;
0 股弃权, 占出席会议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下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76,833,681 股同意,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12%;
190,700 股反对,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88%;
0 股弃权,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
(49,092,042 股同意, 占出席会议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下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6130%;
190,700 股反对, 占出席会议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下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3870%;
0 股弃权, 占出席会议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下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关于聘请公司二〇二〇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76,833,681 股同意,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12%;
190,700 股反对,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88%;
0 股弃权,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
(49,092,042 股同意, 占出席会议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下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6130%;
190,700 股反对, 占出席会议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下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3870%;
0 股弃权, 占出席会议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下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关于制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276,833,681 股同意,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12%;
190,700 股反对,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88%;
0 股弃权,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
(49,092,042 股同意, 占出席会议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下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6130%;
190,700 股反对, 占出席会议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下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3870%;
0 股弃权, 占出席会议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下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相关数据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等于 100%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四、会议听取了独立董事《2019 年度述职报告》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聘请了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陈复安律师、宋方成律师出席,并由其出具了见证意见。见证意见结论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