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36 证券简称:鑫茂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7-075
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房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为盘活闲置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将位于北京市海淀区海淀路19-1号2号5层517、518的房产(建筑面积均为117.14平方米)通过地产中介以各409.99万元分别出售给第三方,并于近日签订了《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及《存量房屋买卖合同补充协议》。
二、受让方基本情况
房屋地址 受让方名称 类别 住所 从事行业 与本公司
关联关系
海淀区海淀路19-1号 北京四而致远科 北京市海 计算机软硬件
2号5层517 技发展有限公司 非个人 淀区 的技术开发、 无
技术转让等
海淀区海淀路19-1号 于立族 个人 北京市海 -- 无
2号5层518 淀区
三、房产基本情况
所售房屋为楼房,坐落为北京市海淀区海淀路19-1号2号5层517、518,所在楼
栋建筑总层数为15层,其中地上14层,地下1层,所在楼层为5层,建筑面积均为117.14
平方米,房屋账面净值均为619,220.73元。房屋规划设计用途为公寓。
所售房屋目前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房屋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1、房屋权属情况:
房屋地址 所有权证证号 填发单位 房屋性质 抵押情况 租赁情况
海淀区海淀路19-1 X京房权证市 北京市建设
商品房 未设定抵押 未将房屋出租
号2号5层517 字第030260号 委员会
海淀区海淀路19-1 X京房权证市 北京市建设
商品房 未设定抵押 未将房屋出租
号2号5层518 字第030258号 委员会
2、成交价格、付款方式及期限:
房屋地址 成交价格 付款方式及期限
海淀区海 买受人于2017年6月1日已支付定金299,900元,剩余款项3,800,000
淀路19- 4,099,900元 元于买卖双方各自房屋完税手续办理完毕后三日内办理预约过户,买受
1号2号5 人过户当日一次性将剩余款项支付至公司账户,公司于收到该全部款项
层517 之日与买受人共同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
海淀区海 买受人于2017年5月25日已支付定金299,900元,剩余款项其中
淀路19- 2,200,000元买受人申请商业银行贷款,待取得商业银行批准贷款证明
1号2号5 4,099,900元 后,双方各自办理房屋完税手续。完税手续办理完毕后三日内办理预约
层518 过户,买受人在过户当日将另外的1,600,000元一次性支付至公司账户,
公司于收到该笔款项之日与买受人共同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
3、税费相关规定:
涉及此次房屋交易中产生的全部税费由法律、政策规定的缴纳方承担。因一方不按合同约定缴纳相关税费导致交易不能继续进行的,其应当向对方支付相当于房价款30%的违约金。
4、逾期付款责任:
买受人未按照约定的“付款方式及期限”付款的,按照下列方式处理。
(1)逾期在三十日之内,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计算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并于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起三日内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三十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按照房屋成交价的30%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并由出
卖人退还买受人全部已付款。
5、权属转移登记:
公司于收到买受人支付的全部房价款之日但最晚不晚于2017年11月30日,双方
共同向房屋权属登记部门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
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五、出售房产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出售闲置房产可使公司有效盘活现有资产,优化资源配置,并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本次交易扣除成本、税费等预计产生收益约400万元左右。
六、备查文件
《存量房屋买卖合同》(CW394003号)
《存量房屋买卖合同》(CW394039号)
《存量房屋买卖合同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