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33 证券简称:粤桂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0
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A 股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7 元(含税),并每 10 股派送红股 2 股(每
股面值 1 元)。
2.公司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一、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 年度审计报告,公司合并报表本年实现归母净利润 66,325,956.95 元。
合并报表期初未分配利润为 1,167,241,702.11 元,2023 年实现
归母净利润 66,325,956.95 元,利润分配 39,435,709.21 元,调整少数股东权益中的专项储备 105,641.45 元,期末累计中可供分配的利
润 为 1,194,026,308.40 元 ; 母 公 司 期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为
194,647,058.09 元,2023 年实现净利润 98,281,547.74 元,利润分配39,435,709.21 元,期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 253,492,896.62 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5.3.2 章节的规定:“上市公司利润分配应当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同时,为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因此,公司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253,492,896.62 元。
(二)2023 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
鉴于贵糖整体搬迁项目搬迁补偿和财政产业扶持资金尚有11.87亿元未收到,在建项目正在大量投入等因素,结合公司发展战略、盈利水平等实际情况,拟定公司 2023 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以公司总股本 668,401,851 股为基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 0.57 元现金红利(含税),现金分红金额为 38,098,905.51元,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 2023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57.44%。
2.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 2 股(每股面值 1 元),以总股
本 668,401,851 股为基数,共送股 133,680,370.20 股,送股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802,082,221.20 股(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结果为准)。
3.本年度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存以后年度分配。
(三)剩余未分配利润的使用计划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完成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用于经营流动资金,投入在建项目,保证企业生产经营和项目资金,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3 年修订)》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章节和《公司章程》利润分配基本原则和具体政策,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中本年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且报告期内盈利的情况下,现金分红总额应不低于当年净利润 30%。
(二)本次现金分红金额 38,098,905.51 元,符合《公司章程》第 164 条规定,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既不少于公司合并报表当年实现的归属公司股东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也符合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的规定;且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3年修订)》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章节规定,不低于当年净利润百分之三十的规定。
综上,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5.3.2 章节及《公司章程》第 164 条等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该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兼顾了公司股东的当期利益和长期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
三、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
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
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与发展需要,未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同意本次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其他说明
本利润分配预案主要是结合公司发展战略、盈利水平等因素综合考虑,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3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