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粤桂股份 证券代码:000833 公告编号:2022-036
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5 月 13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5 月 13 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5 月 13 日的交易时间 9:15-9:25,9:25 -11:30,13:00 -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 年 5 月 13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 85 号建工大厦 3 层
321 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刘富华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本次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9 人,代表股份 366,691,630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4.861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364,005,174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4.459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4 人,代表股份 2,686,456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0.401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6 人,代表股份 4,258,656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637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1,572,200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2352%。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4 人,代表股份 2,686,456 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 0.4019%。
3.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
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提案的表决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二)提案的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议案 1.00《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3,687,030 股,占出 席会议 所有 股东 所持 股份的
99.1806 % ; 反 对 1,432,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907%;弃权 1,57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2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54,05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 的
29.4472%;反对 1,432,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3.6374%;弃权 1,57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6.9154%。
表决结果:该议案以普通决议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议案 2.00《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3,738,230 股,占出席会 议所 有股 东所 持股份 的
99.1946 % ; 反 对 1,381,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767%;弃权 1,57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2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05,25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0.6495%;反对 1,381,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2.4351%;弃权 1,57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6.9154%。
表决结果:该议案以普通决议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议案 3.00《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3,756,230 股,占出 席会议 所有 股东 所持 股份的
99.1995%;反对 1,363,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718%;弃权 1,57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2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23,25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31.0721%;反对 1,363,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2.0124%;弃权 1,57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6.9154%。
表决结果:该议案以普通决议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议案 4.00《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募集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363,724,33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1908 % ; 反 对 1,395,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805%;弃权 1,57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2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91,35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30.3231%;反对 1,395,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2.7615%;弃权 1,57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6.9154%。
表决结果:该议案以普通决议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议案 5.00《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3,687,030 股,占出 席会议 所有 股东 所持 股份的
99.1806 % ; 反 对 1,432,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907%;弃权 1,57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2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54,05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29.4472%;反对 1,432,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3.6374%;弃权 1,57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6.9154%。
表决结果:该议案以普通决议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议案 6.00《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3,737,030 股,占出席会 议所 有股 东所 持股份 的
99.1943 % ; 反 对 1,382,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770%;弃权 1,57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2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04,05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30.6213%;反对 1,382,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2.4633%;弃权 1,57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6.9154%。
表决结果:该议案以普通决议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议案 7.00《关于贵糖集团<整体搬迁改造方案(修)>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3,733,030 股,占出席会 议所 有股 东所 持股份 的
99.1932 % ; 反 对 1,386,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781%;弃权 1,572,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28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00,05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 的
30.5274%;反对 1,386,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2.5549%;弃权 1,572,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6.9178%。
表决结果:该议案以普通决议获得通过。
8.审议通过议案 8.00《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3,687,030 股,占出 席会议 所有 股东 所持 股份的
99.1806 % ; 反 对 1,432,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907%;弃权 1,57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2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54,05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29.4472%;反对 1,432,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3.6374%;弃权 1,57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6.9154%。
表决结果:该议案以普通决议获得通过。
9.审议通过议案 9.00《关于变更公司住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
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3,724,330 股,占出席会 议所 有股 东所 持股份 的
99.1908 % ; 反 对 1,395,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805%;弃权 1,57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2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91,35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30.3231%;反对 1,395,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2.7615%;弃权 1,57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6.9154%。
表决结果:该议案以特别决议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连越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罗其通、侯卓明
3.结论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等相关事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连越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