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粤桂股份 证券代码:000833 公告编号:2021-029
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6 月 11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时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6 月 11 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6 月 11 日的交易时间 9:15-9:25,9:25 -11:30,13:00 -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 年 6 月 11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 85 号建工大厦 3 层
321 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刘富华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本次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8 人,代表股份 368,586,030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5.144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367,000,830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4.907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4 人,代表股份 1,585,200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0.237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5 人,代表股份 2,473,056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370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887,856 股,占上市
公司总股份的 0.132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4 人,代表股份 1,585,200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0.2372%。
3、公司董事、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广东连越律师事务所律师参加了现场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提案的表决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二)提案的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 1.00 审议通过《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7,283,130 股,占出席会 议所 有股 东所 持股份 的
99.6465 % ; 反 对 1,302,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53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70,1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7.3162%;
反对 1,302,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2.683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以普通决议获得通过。
议案 2.00 审议通过《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7,283,130 股,占出席会 议所 有股 东所 持股份 的
99.6465 % ; 反 对 1,302,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53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70,1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7.3162%;
反对 1,302,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2.683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以普通决议获得通过。
议案 3.00 审议通过《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7,283,130 股,占出席会 议所 有股 东所 持股份 的
99.6465 % ; 反 对 1,302,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53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70,1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7.3162%;
反对 1,302,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2.683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以普通决议获得通过。
议案 4.00 审议通过《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7,283,130 股,占出席会 议所 有股 东所 持股份 的
99.6465 % ; 反 对 1,302,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53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70,1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7.3162%;
反对 1,302,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2.683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以普通决议获得通过。
议案 5.00 审议通过《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7,283,030 股,占出席会 议所 有股 东所 持股份 的
99.6465 % ; 反 对 1,302,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535%;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27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70,0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7.3122%;
反对 1,302,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2.6838%;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0%。
表决结果:该议案以普通决议获得通过。
议案 6.00 审议通过《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7,283,130 股,占出席会 议所 有股 东所 持股份 的
99.6465 % ; 反 对 1,302,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53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70,1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7.3162%;
反对 1,302,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2.683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以普通决议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连越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华、王燕飞。
3、结论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等相关事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连越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