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33 证券简称:粤桂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1
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8年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9年4月16日召开的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经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为:以公司总股本668,401,85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0.15元(含税),共计分配10,026,027.77元。2018年度不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自上述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没有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668,401,85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1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其中,A股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境外战略投资者、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扣税后,每10股派现金0.135元(其中,红股按面值计算,现金红利按派息金额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税率按10%计征);持有非首发前限售股、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先按每10股派现金0.15元,待投资者减持股票时,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注】)。
[注: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3元(实际应补缴税率20%);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15元,(实际应补缴税率10%);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6月10日(周一),除息日为:2019年6月11日(周二)。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9年6月10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股息将于2019年6月1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
户。
2、以下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代码 股东名称
1 08*****117 云浮广业硫铁矿集团有限公司
2 08*****067 广东省广业集团有限公司
3 08*****519 广西广业粤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4 08*****720 广西贵港甘化股份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9年5月25日至登记日:2019年6月11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方法
咨询地址:广东广州荔湾区流花路85号建工大厦3层广西粤桂
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咨询联系人:赖炽森、梅娟
咨询电话:020–33970200
传真电话:020–33970189
七、备查文件
1、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