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31 证券简称:中国稀土 公告编号:2022-067
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 行字【2007】500 号)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申请发行证券,且前次募集资金 到账时间距今未满五个会计年度的,董事会应按照本规定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报告,对发行申请文件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截止日的最近一次(境内 或境外)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详细说明,并就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作出决议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2012 年 12 月 21 日,中国证监会核发《关于核准山西关铝股份有限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及向五矿稀土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 批复》(证监许可【2012】1701 号),核准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曾用名“五矿稀土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关铝股份有限公 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合计不超过292,307,692股A股股票募集配套资金。
2013 年 7 月 17 日,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五矿稀土股
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之认购资金总额的验证报告》(大华验字
【2013】000202),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14,236,375 股,募集资金净额为
215,225,761.12 元,确认募集资金到位,到账日至今已超过五个会计年度。
公司最近五个会计年度内不存在通过配股、增发、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募 集资金的情况。因此,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报告,也无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