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31 证券简称:五矿稀土 公告编号:2021-012
五矿稀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五矿稀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
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内容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0 年度实现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78,984,245.42 元,母公司 2020 年度实现净利润
为 350,927,404.93 元,母公司 2020 年度未分配利润累计为 79,735,216.13 元。
鉴于公司目前的经营与财务状况,结合自身战略发展规划,公司在保证正 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提出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
案:拟以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980,888,98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5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49,044,449.05 元
(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经上述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 结转至以后年度。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 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按照“现金分红 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二、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 关事项的通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 相关规定,兼顾了公司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尽可能综合考虑公司发展 与投资者的利益诉求,与公司经营业绩相匹配,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
其他不良影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具备合法性、合规性。
三、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履行的决策程序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 2021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还须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是结合公司发展规划,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制定的,尽可能综合考虑公司发展与投资者的利益诉求,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兼顾了股东合理回报和公司持续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董事会审议该议案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六、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矿稀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