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31 证券简称:五矿稀土 公告编号:2020-043
五矿稀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五矿稀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8 日召开第
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 半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实现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59,117,246.15 元,母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实
现净利润为 287,332,838.55 元,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母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未
分配利润累计为 61,735,665.63 元。
鉴于公司目前的经营与财务状况,结合自身战略发展规划,公司在保证正
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提出 2020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 2020 年 6
月 30 日的总股本 980,888,98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
民币 0.4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39,235,559.24 元(含税),不送红
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 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 的原则相应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 关事项的通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 相关规定,兼顾了公司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尽可能综合考虑公司发展 与投资者的利益诉求,与公司经营业绩相匹配,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
其他不良影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具备合法性、合规性。
三、利润分配预案履行的决策程序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 2020 年 8 月 28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
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还须提交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结合公司发展规划,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制定的,尽可能综合考虑公司发展与投资者的利益诉求,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兼顾了股东合理回报和公司持续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董事会审议该议案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关于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六、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矿稀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