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30 证券简称:鲁西化工 公告编号:2019-001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管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公司董事、总经理焦延滨先生,董事蔡英强先生,副总经理王富兴先生、姜吉涛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8年6月8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管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司董事、总经理焦延滨先生,董事蔡英强先生,副总经理王富兴先生、姜吉涛先生计划自上述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窗口期除外),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详见公司于2018年6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高管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于2018年10月9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管减持公司股份进展情况公告》,本次减持计划时间过半,公司董事、总经理焦延滨先生,董事蔡英强先生,副总经理王富兴先生、姜吉涛先生均未减持公司股份。详见公司于2018年10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高管减持公司股份进展情况公告》。
截至2019年1月2日,上述董事、高管人员减持公司股份计划期限已经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规定,以及公司董事、高管人员出具的减持告知函,现将上述人员的减持股份的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减持情况
公司董事、总经理焦延滨先生,董事蔡英强先生,副总经理王富兴先生、姜吉涛先生在减持期间内均未减持公司股份。
二、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焦延滨先生《股份减持情况告知函》。
2、蔡英强先生《股份减持情况告知函》。
3、王富兴先生《股份减持情况告知函》。
4、姜吉涛先生《股份减持情况告知函》。
特此公告。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