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天音控股 证券代码:000829 公告编号:2018-042号
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情况
1、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17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已获得公司于2018年5月14日召开的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60,924,549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2200 元(含税 ),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23,340,340.0800元。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
2、自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60,924,549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22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
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
投资基金每10股派现金0.198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
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44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
(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22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5月31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年6
月1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8年5月3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8年6月1日
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相关参数调整
依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公司应对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其中发生派息时调整的公式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回购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管理部
咨询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外大街117号德胜尚城D座
邮政编码:100088
咨询联系人:韩若愚
咨询电话:010-58300807
传真电话:010-58300805
八、备查文件
1、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0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