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828 股票简称:东莞控股 公告编号:2021-015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第七届董事
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于 2021 年 3 月 18 日在东莞市寮步镇浮竹山佛岭
水库路侧莞深高速公路管理中心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会董事 6名,实际到会董事 6 名。本次会议的主持人为公司董事萧瑞兴女士,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作出了如下决议:
一、以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公
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工作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东莞控股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中的“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及“第九节 公司治理”相关内容。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东莞控股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
二、以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公
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以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公
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公司以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股份总额 1,039,516,992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5 元(含税),共计259,879,248 元,剩余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同意公司 2020 年度不送股,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以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公
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情况,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公
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情况,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自 2020年12月31日至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9)。
五、以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公
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六、以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 2020 年度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相关制度及国有企业薪酬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核定的薪酬水平,同意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公司人力资源部制定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0 年度薪酬方案。
七、以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公
司 2021 年财务预算报告》。
在基于公司经营内外部环境不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2021 年度公司预算的营业总收入为 15.49 亿元,营业总成本为 6.28 亿元。上述财务预算仅为公司 2021 年度经营计划的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也不代表公司对 2021 年度的盈利预测。
八、以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公
司未来三年(2021 年-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未来三年(2021 年-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
九、以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公
司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原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制定于 2014 年,随着公司“产融双驱”战略的持续推进,业务领域的扩张,公司资产及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同意根据公司目前的资产状况、经营指标,结合行业特征、风险水平及重要性等因素,修订公司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
十、以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
于全资子公司储架发行知识产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议案》。
1、同意广东融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基于专利权二次许可形成的基础资产,储架发行知识产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发行额度不超过 3亿元,分期发行,每期发行期限不超过 36 个月。
2、授权广东融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会具体办理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储架注册具体事宜及后续的发行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发行规模、期限及其他具体条款;签署与发行相关
的所有必要法律文件,并向相关监管部门办理与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发行相关的所有必要手续;根据交易结构确定销售机构、担保方、差额支付承诺人、律师、评估机构、评级机构及托管银行等。
此议案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
十一、以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银行申请授信融资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的需要,结合已经到期或即将到期的银行授信情况,同意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以及工商银行等银行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 89.5 亿元人民币的授信融资额度。
授权公司管理层按照“整体授信、按优选择、按需使用”的原则,择机启用上述银行授信融资额度。
十二、以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
于轨道一号线公司委托开展运营人才招聘及培养的议案》。
1、同意下属公司——东莞市轨道一号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下称,轨道一号线公司)委托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开展 2021 年度的轨道工程运营人才招聘及培养,委托金额不超过 231.49 万元。
2、同意轨道一号线公司拟与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签署的《东莞市轨道交通 1 号线工程运营人才招聘及培养委托项目框架协议》文本,授权轨道一号线公司董事会办理此次业务的具体事宜。
此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
上述第一、二、三、五、六、七、八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并公告。
特此公告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