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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迪环境:关于签署《债权债务转让及抵销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07

启迪环境:关于签署《债权债务转让及抵销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启迪环境      公告编号:2023-010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债权债务转让及抵销协议》

            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情况:近日,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下属分子公司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技术研发分公司、启迪再生资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启迪循环科技产业有限公司、浙江启迪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攸县启达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桑德顺宝化成株式会社拟与关联方北京新易资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北京新易”)、武汉启迪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生态”)、通辽蒙东固体废弃物处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蒙东固废”)共同签署《债权债务转让及抵销协议》,本项关联交易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第四节-关联交易暨《债权债务转让及抵销协议》的主要内容。
  2、关联关系: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 条规定,北京新易、武汉生态、蒙东固废为公司关联法人。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北京新易、武汉生态、蒙东固废签署《债权债务转让及抵销协议》构成关联交易。

  3、2023 年 3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署<债权债务转让及抵销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事前表示认可,并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议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借壳,也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王庄路 1 号院 2 号楼 19(16)层 06

  法定代表人:李卓英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3180958986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成立时间:2014 年 10 月 27 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 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软件外包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企业形象策划;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等。

  关联关系:北京新易控股股东城发投资为公司关联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北京新易为公司关联法人,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北京新易签署《债权债务转让及抵销协议》构成关联交易。

  一年一期财务数据: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北京新易总资产为 1,789.19 万元,净资产为-1,543.83 万
元,负债为 3,333.01 万元。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北京新易总资产为 149,889.60 万元,净资产为 144,929.74
万元,负债为 4,959.86 万元。

  北京新易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公司名称:武汉启迪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 818 号武汉高科医疗器械园 B 地块二期 B1
栋 4 层东面 404 号(自贸区武汉片区)

  法定代表人:岳凤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MA49LNL03K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时间:2020 年 11 月 11 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 20,184.904118 万元

  经营范围: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固体废物治理;危险废物经营;再生物资的回收与批发(不含报废汽车、生产性废旧金属)等。


  关联关系:截至目前,武汉生态控股股东为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发环境”),其为公司关联方。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武汉生态签署《债权债务转让及抵销协议》构成关联交易。

  一年一期财务数据: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武汉生态总资产为 33,659.16 万元,净资产为 28,745.07 万
元,负债为 4,914.09 万元。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武汉生态总资产为 37,066.69 万元,净资产为 32,329.97 万
元,负债为 4,736.72 万元。

  武汉生态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公司名称:通辽蒙东固体废弃物处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扎鲁特旗巴彦塔拉苏木平安村

  法定代表人:麻成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5267830248412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时间:2006 年 2 月 20 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 2,000 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危险废弃物处理,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危险医疗废弃物处置、运输、贮存、综合利用、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土壤修复

  关联关系:截至目前,蒙东固废间接控股股东为城发环境,其为公司关联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蒙东固废为公司关联法人,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蒙东固废签署《债权债务转让及抵销协议》构成关联交易。

  一年一期财务数据: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蒙东固废总资产为 24,360.01 万元,净资产为 3,832.63 万
元,负债为 20,527.38 万元。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蒙东固废总资产为 23,991.81 万元,净资产为 4,119.51 万
元,负债为 19,872.30 万元。

  蒙东固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为债权债务转让及抵销,不涉及交易定价。

  四、关联交易暨《债权债务转让及抵销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北京新易资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北京新易”)
乙方:启迪循环科技产业有限公司(简称“启迪循环”)
丙方: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启迪环境”)
丁方:浙江启迪生态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浙江启迪”)
戊方: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技术研发分公司(简称“北京研发”)己方:攸县启达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简称“攸县启达”)
庚方:桑德顺宝化成株式会社(简称“桑德顺宝”)
辛方:启迪再生资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简称“启迪再生”)
壬方:武汉启迪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生态”)
癸方:通辽蒙东固体废弃物处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蒙东固废”)
鉴于
1、北京新易对启迪环境享有 274,475.17 元债权;
2、北京新易对浙江启迪享有 471,234.30 元债权;
3、北京新易对德惠市德佳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享有 31,121.00 元债权;
4、北京新易对启迪循环享有 190,394.96 元债权;
5、北京新易对攸县启达享有 7,865.50 元债权;
6、北京新易对桑德顺宝享有 2,597.08 元债权;
7、武汉生态对启迪再生 6,686,881.43 元债权;
8、启迪环境对北京新易享有 47,296.00 元债权;
9、启迪环境对蒙东固废享有 11,094,230.00 元债权;
10、北京研发对北京新易享有 43,383.08 元债权;
11、启迪再生对北京新易享有 1,639,934.33 元债权;
12、启迪再生对蒙东固废享有 8,280,000.00 元债权。
以上各方对“鉴于条款”所列事项确认无异,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各方
充分友好协商,就各方债权债务转让与相互抵销清偿事宜,达成本协议以共同遵守。(一)北京新易同意将鉴于部分所述第 1 项至第 6 项债权全部转让给蒙东固废。(二)武汉生态同意将鉴于部分所述第 7 项债权全部转让给蒙东固废。


  (三)启迪再生同意受让鉴于部分所述第 1 项至第 2 项、第 4 项至第 6 项的全部
债务,同时自愿作为共同债务人加入第 3 项债务,蒙东固废作为债权人同意启迪再生受让该等债务及加入前述债务。

  (四)启迪环境同意将鉴于部分所述第 8 项、第 9 项债权全部转让给启迪再生。

  (五)北京研发同意将鉴于部分所述第 10 项债权全部转让给启迪再生。

  (六)蒙东固废同意受让鉴于部分所述第 8 项、第 10 项、第 11 项的全部债务,启迪
再生作为债权人同意蒙东固废受让该等债务。

  (七)第一条至第六条所述债权债务转移完成后,蒙东固废对启迪再生享有7,664,569.44 元债权,启迪再生对蒙东固废享有 21,104,843.41 元债权。启迪再生、蒙东固废同意对以上债权债务进行等额抵销,抵销完成后,蒙东固废欠付启迪再生13,440,273.97 元,蒙东固废应当于本协议签署后 10 日内向启迪再生支付完毕。

  (八)各方对本协议项下的债权、债务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无任何异议。

  (九)本协议项下的债权转让、债务转移及债权债务抵销事项与本协议同时生效。

  (十)因本协议发生的纠纷,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十一)本协议经各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签署《债权债务转让及抵销协议》旨在有效化解部分应收款项回收的不确定性,减少资金占用,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流动性风险。债权债务抵销事项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目前经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法人北京新易、武汉生态、蒙东固废(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与关联方签署《债权债务转让及抵销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在认真审核后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与关联方签署《债权债务转让及抵销协议》旨在有效化解部分应收款项回收的不确定性,减少资金占用,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流动性风险。债权债务抵销事项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目前经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与关联方签署《债权债务转让及抵销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4、《债权债务转让及抵销协议》。

  特此公告。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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