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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迪环境: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2-12-28

启迪环境: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启迪环境        公告编号:2022-148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迪环境”或“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1 日以电话及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的
通知”,并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监事会。本次董事会于 2022 年 12 月 26 日以通讯及现场方
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9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 名。本次董事会由公司董事长王翼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子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为推进公司新能源产业转型的战略布局,同时实现新能源相关技术的科技成果转化,公司拟与启迪集群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迪集群”)共同投资在北京市设立启环能源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启环能源”,拟定名称,实际名称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并拟签署《投资合作协议》。启环能源注册资本为 5,000 万元,公司以现金出资
2,550 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 51%;启迪集群以现金出资 2,450 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 49%。
  本项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王翼先生、郭萌先生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代表公司办理该合资公司的工商设立登记手续,并视其设立及业务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 7 票。其中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项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子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50)。
  二、审议通过《关于拟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88,15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 88,15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其中不超过 43,050 万元用于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流动资金,包括流动资金贷款、保函、信用证、承兑汇票、融资租赁、保理等业务,期限不超过 5 年;不超过 45,100万元额度用于长期项目贷款、融资租赁等业务,期限不超过 20 年。

  本次综合授信额度项下的实际借款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相关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
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签署授信或融资项下相关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 9 票。其中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拟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88,15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51)。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支持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发展,提高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的效率,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拟为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196,950 万元人民币担保额度(含借款、信用证开证、银行承兑汇票、信托融资和融资租赁等)。为严控对外担保风险,公司非全资子公司向公司出具了关于公司本次拟为其贷款事项提供担保的反担保措施。

  同时向股东大会申请以下授权: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安排经营管理层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现有担保总额的基础上,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196,950 万元担保额度;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各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情况按步骤实施其所需的贷款担保额度,同时签署与本次贷款担保相关的法律文本;

  3、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可在担保额度内根据各子公司的实际需求调整对各子公司的实际担保额度。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 9 票。其中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额度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52)。
  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更好地推动实现公司战略发展目标,有效调动独立董事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发挥独立董事的决策支持和监督作用,结合同行业上市公司津贴标准、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公司实际情况等因素,公司拟对独立董事薪酬进行调整。

  公司董事会目前聘任三名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年度津贴现行标准为 12 万元/人(税前)。
自 2015 年由 7 万元/人(税前),调整为现行标准后,7 年间未有调整,且低于公司所处地
区的平均薪酬水平。现拟将公司独立董事的年度津贴标准由现行 12 万元/人(税前)调整为24 万元/人(税前),按月 100%发放,其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3 名独立董事回避表决。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 6 票,其中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1 票。

  非独立董事代晓冀对本项议案投弃权票的说明:根据公司提供的环保行业独董薪资汇总数据,目前独董薪酬 12 万/年在环保行业内已处在较高水平,公司经营目前尚未完全摆脱困境,本次薪酬调整是在原有薪酬标准上翻倍,调整后的薪酬为 24 万/年,根据目前公司目前收集到的市场数据基本是行业最高水平。基于公司目前情况,同意适当调高独董薪酬,但是是否有必要调高一倍甚至达到行业最高水平,目前公司给出的理由还不够充分。因此,本人对本项调整独董薪酬的议案投弃权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53)。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经营所需,经公司总经理王超先生提名,董事会拟聘任胡智波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公司本次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 9 票,其中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项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54)。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审议的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议案拟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现申请于 2023 年 1 月 13 日(星期五)15:00-17:00 在北京市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
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 9 票,其中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项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155)。
  特此公告。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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