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启迪环境 公告编号:2021-124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八届
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
划(草案)(非公开发行方式认购)的议案》;2016 年 5 月 13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非公开发行方式认购)的议案》,对《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非公开发行方式认购)》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
公司委托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设立“东吴-招行-启迪桑德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并进行管理。东吴-招行-启迪桑德第一期员工持股计
划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已于 2017 年 7 月 25 日完成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认购股份数量
3,261,635 股。
二、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变更的情况
根据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的实际情况,结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4 号——员工持股计划》等
相关法律法规,2021 年 8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经出席第一
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1/2 以上份额同意,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资产管理人的议案》、《关于修订<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案)>的议案》、《关于制定<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以非交易过户方式处置计划资产及授权管理委员会全权办理资产管理计划和员工
持股计划处置和清算的议案》。2021 年 8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
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上述议题。
(一)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见如下对照表:
序号 修改前 修改后
1 全文中“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更新为“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启迪桑德” “启迪环境”
2 6、本员工持股计划委托东吴证券股份有 6、本员工持股计划原委托东吴证券股份有
限 公 司 设 立 专 门 的 东 吴 - 招 行 - 启 迪 桑德 限公司设立专门的东吴-招行-启迪桑德第一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对 期员工持股计划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对本员工
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管理。本员工持股计 持股计划进行管理。本员工持股计划原通过
划将通过该资产管理计划认购公司本次 该资产管理计划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的股票。
…… ……
11、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将不会导致公司股权 11、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将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
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12、经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
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
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资产管理人的议案》
后,本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公司自行管理。
3 第七条 第六条
(一)管理模式 (一)管理模式
本员工持股计划原委托资产管理机构管理。 本员工持股计划原委托资产管理机构管理。经
(二)管理机构的选任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
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管理机构 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董
进行选任。 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启迪桑德环境资源
公司(代本员工持股计划)委托东吴证券股 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资产管理
份有限公司作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机 人的议案》后,本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由公
构,并与其签订资产管理合同。 司自行管理。
(二)管理机构的选任
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管理机构进
行选任。
公司(代本员工持股计划)原委托东吴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作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机构,
并与其签订资产管理合同。
4 第八条 第七条
(七)管理人、托管人不得将委托资产归入 (七)管理人、托管人不得将委托资产归入其
其固有资产。管理人、托管人因依法解散、 固有资产。管理人、托管人因依法解散、被依
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等原因进行 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等原因进行清算的,
清算的,委托资产不属于其清算资产。 委托资产不属于其清算资产。
(八)经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
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并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启迪桑德
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
划资产管理人的议案》后,公司第一期员工
持股计划原资产管理人为东吴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变更为公司自行管理,由管理委员
会负责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管理事宜,并解
除前述资产管理合同。
5 第十条 第九条
(四)管理委员会行使以下职责: (四)管理委员会行使以下职责:
1、负责召集持有人会议; 1、负责召集持有人会议;
2、代表全体持有人监督员工持股计划的 2、代表全体持有人监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
日常管理; 常管理;
3、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公司的股东权利 3、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公司的股东权利或
或者授权资产管理机构行使股东权利; 者授权资产管理机构行使股东权利;
4、负责办理持股计划份额认购,负责员 4、负责办理持股计划份额认购,决定并负
工持股计划的清算和财产分配及处置; 责员工持股计划的清算和财产分配及处置;
…… ……
8、负责取消员工持有人资格、确认员工 8、负责取消员工持有人资格、确认员工退
退出、持有人份额变动、办理已死亡持 出、持有人份额变动、办理已死亡持有人的
有人的继承事宜等事项; 继承事宜等事项;
9、持有人会议授予的其他职责。 9、办理股票非交易过户的相关事宜。
10、持有人会议授予的其他职责。
6 第十四条 第十三条
(二)现金分配 (二)现金分配
标的股票锁定期届满后的存续期内,持有人 标的股票锁定期届满后的存续期内,持有人可
可根据意愿,一次性向管理委员会提出变现 根据意愿,一次性向管理委员会提出变现申请,
申请,管理委员会将出售该部分份额,并在 管理委员会将出售该部分份额,并在扣除管理费
扣除管理费等相关费用后将现金发放给持 等相关费用后将现金发放给持有人。
有人。 (三)非交易过户
锁定期届满后的存续期内,持有人可向管委会
申请办理或通过持有人会议决议将通过员工
持股计划间接持有的股票非交易过户至个人
证券账户。持有人所持份额对应数量的股票非
交易过户至个人证券账户后即退出本次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