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启迪环境 公告编号:2021-069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议题。同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续聘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监事会召集人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王书贵先生、谭伟先生、李星文先生、郭萌先生、代晓冀先生、孙旭东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韩剑刚先生、陈峥女士、田梦琳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上述 9 名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自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以上人员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上述董事及独立董事简历详见附件。
二、第十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成员的相关情况,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公司三名董事组成:董事长王书贵先生、董事李星文先生、独立董事陈峥女士,由董事长王书贵先生担任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公司三名董事组成:董事长王书贵先生、独立董事韩剑刚先生、独立董事陈峥女士,由独立董事陈峥女士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
(3)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公司三名董事组成:董事孙旭东先生、独立董事田梦琳先生、独立董事陈峥女士,由独立董事田梦琳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4)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公司三名董事组成:副董事长谭伟先生、独立董事韩剑刚先生、独立董事田梦琳先生,由独立董事韩剑刚先生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公司第十届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杨蕾女士、曹玉枝女士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胡滢女士经公司职工代表投票选举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上述 3 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任期自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杨蕾女士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召集人。
以上人员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上述监事简历详见附件。
四、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黄新民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同意聘任孙旭东先生为执行总经理;同意聘任万峰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同意聘任张维娅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前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与第十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韩剑刚先生、陈峥女士、田梦琳先生就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一: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简历
1、非独立董事王书贵先生,1975年出生,清华大学硕士研究生。2015年4月至2020年10月,曾任启迪药业集团股份公司董事长;2015年10月至2018年9月,曾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副董事长、战略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以及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副董事长、战略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2012年7月至今,历任启迪控股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副总裁、常务副总裁、首席运营官;2015年2月至今,历任启迪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兼总经理、董事长;2020年8月至今,任启迪科技服务(河南)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
截止目前,王书贵先生担任启迪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首席运营官、启迪科技服务(河南)有限公司董事长、启迪科技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王书贵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王书贵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非独立董事谭伟先生,1970 年出生,研究生学历,本科毕业于清华大学工程力学
系,研究生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历任河南新世纪经济发展总公司副总经理、河南恩和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现任启迪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河南启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启迪科技服务(河南)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现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截止目前,谭伟先生同时担任启迪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河南启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启迪科技服务(河南)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等职务,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谭伟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3、非独立董事李星文先生,1964 年出生,清华大学工学硕士,教授级高工,曾任清
华紫光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环境工程中心总经理、清华紫光环境工程部经理、北京清华紫光环境工程中心总经理、清华紫光(集团)总公司副总裁、清华紫光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青岛建筑工程学院任教。2002 年9 月至今任浦华环保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现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
截至目前,李星文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也不存在关联关系。李星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4、非独立董事郭萌先生,1982年出生,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经济学硕士,经济师,现任清华控股有限公司资产管理总监。 2004年至2006年,曾任职于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000608),担任证券事务经理。2016年至2017年,曾任职于中科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03927),担任证券事务代表。2018年至2019年,曾任职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600109),担任董事会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2008年1月至今,任职于清华控股有限公司,先后担任资本运营高级经理、资产管理总监。现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
截止目前,郭萌先生同时担任清华控股有限公司资产管理总监;西藏林芝清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兼法定代表人;鑫益达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法定代表人;北京泽华化学工程有限公司,董事、副董事长;珠海粤科京华电子陶瓷有限公司,董事;清控人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监事;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监事;厦门海洋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400022)董事等职务,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郭萌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5、非独立董事代晓冀先生,1976年出生,研究生学历。历任桑德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办公室主任,人力资源部总经理、总裁助理等职务。现任桑德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
截止目前,代晓冀先生同时担任公司第二大股东桑德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代晓冀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6、非独立董事、执行总经理孙旭东先生,1961年出生,建筑经济与管理工程硕士,高级经济师。自2020年6月加入启迪环境,现任公司执行总经理。曾任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人事部处长、人才中心常务副主任;合生创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泛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星华智本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副总裁;启迪科技城集团有限公司产业研究院院长。现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执行总经理。
截止目前,孙旭东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也不存在关联关系。孙旭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7、独立董事韩剑刚先生,1964年出生,中南大学法学学士,现任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韩剑刚先生2007年至2017年担任北京市和景律师事务所主任;2017年至今任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现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截止目前,韩剑刚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也不存在关联关系。韩剑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独立董事的情形,也未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8、独立董事陈峥女士,1974年出生,爱尔兰国立大学经济学博士,美国马里兰大学史密斯商学院访问学者,现任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