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000826 深市 启迪环境


首页 公告 启迪环境:关于终止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启迪环境:关于终止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12-16

启迪环境:关于终止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启迪环境        公告编号:2020-189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3 日召开第九届
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一)股份回购事项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24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方案》;并于 2020 年 1 月 6 日召开 2020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A 股股份,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3 亿元(含)且不超
过人民币 6 亿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为每股不超过人民币 13.16 元(含),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7 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5
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实施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暨股份回购进展的公告》,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3 日、2020 年 4 月 2 日、2020 年 5 月 8 日、2020 年 6 月 3 日、2020 年 7 月 1 日、2020
年 8 月 4 日、2020 年 9 月 3 日、2020 年 10 月 13 日、2020 年 11 月 3 日披露了《关于回购
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 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
社会公众股份的进展提示公告》。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回购股份,回购股份1,317,76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921%,购买股份最高成交价为 7.77 元/股,购买股份最低成交价为 7.70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 10,206,286 元(不含交易费用)。


  以上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同时公司按规定履行了披露义务。

  二、关于终止回购股份事项的主要原因和决策程序

  1、因受疫情影响,公司部分建设项目复工时间较晚且运营项目收益尚未达预期,应收账款回款较慢,外部融资环境较预期更为困难。为保障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公司须保有资金满足运营资金需求,并在流动性趋紧的情况下强化公司整体抗风险能力,从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长远利益、提高公司在特殊时期的抗风险能力的角度出发,公司决定对资金采用谨慎使用、合理投入的策略,优先将自有资金用于日常经营和战略布局,暂且放缓回购进度,因而导致公司实际回购金额与回购方案计划金额出现偏差。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二十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不得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但依照有关规定发行优先股的除外。”,鉴于公司正在进行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审议终止公司回购股份事项。

  因此,在当前情况下继续推进股份回购事宜,已不再符合公司现阶段发展战略,不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审慎决定,终止实施本次回购股份事项。本次终止回购公司股份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3 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三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终止回购公司股份事项的独立意见。本事项将提交公司 2020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回购股份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实施过程符合《实施细则》关于敏感期、交易委托时段的要求,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未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3、公司每 5 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 5 个交易日
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

  四、回购实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方案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期间,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五、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回购账户股份总数为 5,225,536 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相关决议,本次回购股份计划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和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如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方案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批准或证券监管部门核准,或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授出或转让,其未被授出和转让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六、终止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终止回购公司股份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该事项不会损害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基于整体的市场环境、公司业务的实际经营需求以及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需要,审慎决定终止回购公司股份。本次终止回购股份,未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终止回购股份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股东权益造成不利影响。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六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