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启迪环境 公告编号:2020-076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5 月 21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 年 5 月 21
日(星期四)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20 年 5 月 21 日(星期四)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 1 号院 1 号楼创新大厦 B 座 1202 公司
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文辉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6 人,代表股份 674,301,296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47.134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555,449,928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8.826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118,851,36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8.3079%。
股份 6,054,463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423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
份 1,202,538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084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4,851,925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3392%。
公司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聘请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律师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出席人员资格等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提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提案:
提案 1.00 《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674,118,89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30%;反对
2,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4%;弃权 18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6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872,0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9873%;
反对 2,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96%;弃权 180,00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9730%。
表决结果:本项提案获得通过。
提案 2.00 《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674,118,89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30%;反对
2,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4%;弃权 18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6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872,0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9873%;
反对 2,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96%;弃权 180,00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9730%。
表决结果:本项提案获得通过。
提案 3.00 《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 674,118,89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30%;反对
2,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4%;弃权 18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67%。
反对 2,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96%;弃权 180,00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9730%。
表决结果:本项提案获得通过。
提案 4.00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674,298,89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6%;反对
2,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052,0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04%;
反对 2,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9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项提案获得通过。
提案 5.00 《关于续聘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及相关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674,087,39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83%;反对
33,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0%;弃权 18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6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840,5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4671%;
反对 33,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599%;弃权 180,00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9730%。
表决结果:本项提案获得通过。
提案 6.00 《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674,118,89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30%;反对
2,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4%;弃权 18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6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872,0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9873%;
反对 2,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96%;弃权 180,00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9730%。
表决结果:本项提案获得通过。
提案 7.00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0 年度拟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
币 116.69 亿元综合授信额度以及办理授信额度项下借款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674,298,89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6%;反对
2,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052,0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04%;
反对 2,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9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项提案获得通过。
提案 8.00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0 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673,640,56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20%;反对
660,73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8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393,7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0869%;
反对 660,73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913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项提案获得通过。
提案 9.00 《关于预计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股东启迪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珠海启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清华控股有限公司、清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珠海启迪绿源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西藏清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回避了表决,回避表决股数 457,955,170 股,本议案实际有效表决权股数为216,346,126 股。
总表决情况:同意 216,343,72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9%;反对
2,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052,0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04%;
反对 2,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9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项提案获得通过。
提案 10.00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与郑州启迪东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签署项目投资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股东启迪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珠海启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清华控股有限公司、清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珠海启迪绿源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西藏清控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回避了表决,回避表决股数 457,955,170 股,本议案实际有效表决权股数为216,346,126 股。
总表决情况:同意 216,343,72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9%;反对
2,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052,0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04%;
反对 2,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9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项提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现场见证情况: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张晓彤、孔俊杰律师就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股东大会出席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进行了审核、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召集人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