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启迪环境 公告编号:2019-104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6月21日、2018年12月6日、2019年3月25日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议案》、《关于变更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并于2018年7月20日、2018年12月18日分别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 交易或要约 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回购总金额不低于 人民币5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16.93元/股(含)。公司于2019年5月15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实施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公告》,并于2019年6月5日、2019年7月3日、2019年8月3日披露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进展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等相关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根据上述规定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 的具体情况
截至2019年8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回购股份合计3,907,7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732%,购买股份最高成交价为12.29元/股,购买股份最低成交价为9.40元/股,支付的总金额39,915,924.09元(含交易费用)。公司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 其他情况说明
1、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2、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规定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九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