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启迪环境 公告编号:2019-086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1、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9年5月28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截至公告日,公司回购证券专户已回购股份1,358,180股)后的股本1,429,220,604股为基数,每10股分配现金0.30元(含税),共计派发42,876,618.12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因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已回购股份1,358,180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
3、自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4、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5、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6、为了保证利润分配方案的正常实施,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分红派息业务至股权登记日期间承诺不进行回购。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后1,429,220,604.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3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27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
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6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3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7月16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年7月17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9年7月1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19年7月1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684 启迪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2 08*****296 桑德集团有限公司
3 08*****142 珠海启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 08*****325 清华控股有限公司
5 08*****205 西藏桑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9年7月9日至登记日:2019年7月16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五、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科技园创新大厦B座12层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咨询联系人:李舒怡
咨询电话:0717-6442936
传真电话:0717-6442936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