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启迪桑德 公告编号:2016-131
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事项简述:鄱阳县城市建设工程指挥部与启迪桑德于2016年9月14日在鄱阳县签署了《鄱阳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PPP项目特许经营协议》,鄱阳县城市建设工程指挥部授予启迪桑德在江西省上饶市鄱阳县设立项目公司具体负责鄱阳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PPP项目特许经营许可业务。本公告所述事项为前述特许经营协议签署具体内容。
2、本项特许经营协议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本公告所述特许经营协议之项目尚需取得相关行政部门审批,同时协议履约期限较长,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国家法律法规的变化、协议双方情况的变化都将影响协议的履行,公司特作相关重要风险提示。
3、特许经营协议履行对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本公告所述特许经营协议签署后,尚需进行项目前期的报批及立项相关手续,预计对公司2016年度经营业绩不会构成重大影响。
4、特许经营协议涉及的后续事项:本公告所述特许经营协议涉及的具体业务将由启迪桑德在鄱阳县依法投资设立的项目公司负责实施,公司将视投资及项目进展进行持续信息披露,敬请投资者关注该项目的后续进展情况。同时公司也将依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2016年9月14日,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迪桑德”或“公司”)与鄱阳县城市建设工程指挥部(以下称“鄱阳县城建工程指挥部”)在江西省鄱阳县签署了《鄱阳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PPP项目特许经营协议》(以下简称“特许经营协议”),鄱阳县城建工程指挥部在公开招投标工作的基础上选择公司为鄱阳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PPP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主体,由公司在鄱阳县设立的项目公司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和维护等工作,在特许经营期处理鄱阳县城及部分周边乡镇的生活垃圾,收取鄱阳县城建工程指挥部支付的垃圾处理费。鄱阳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PPP项目设计特许经营期自商业运营开始日起10.5年(含一期建设期),实际运营期最终以垃圾卫生填埋场填满为准。
一、项目的基本情况
鄱阳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PPP项目采用改良性厌氧卫生填埋工艺,工程建设包含新建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工程及东侧现状填埋区封场工程,总征地面积344.66亩。新建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工程分三期建设,一期建设办公区、库区一和渗滤液处理站工程;二期建设库区二;三期建设库区三。工程第二阶段与第三阶段与运营需求同步实施;封场工程按相关环保要求同步实施。本项目一期竣工后,运营期首年垃圾日处理预估为260吨/日,从第二年起垃圾处理量按8%递增,直至填埋库区填满为止。
鄱阳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PPP项目总投资约6,250万元,资金来源为鄱阳县城建工程指挥部出资1,700万(其中1,000万元用于项目征地,国债资金700万元按一期工程进度比例拔付),公司出资4,550万。
为实施鄱阳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PPP项目,公司拟在鄱阳县设立项目公司,其股权结构为公司占股88%,鄱阳县城建工程指挥部占股12%。项目公司设立事宜将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对外投资权限按照规定程序办理,项目公司设立后即进行项目前期的报批及立项相关手续,预计项目公司内部投资收益率不低于8%。
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在鄱阳县投资成立项目公司具体从事鄱阳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PPP项目投资、建设及运营,相关事项将在董事会授权的对外投资权限范围内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二、特许协议双方基本情况介绍
1、甲方:鄱阳县城市建设工程指挥部;
县长:胡斌;
法定地址:鄱阳县;
主营业务:政府机构,无主营业务。
2、乙方: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文一波;
注册地址:湖北宜昌市沿江大道114号;
注册资本:85,429.758万元;
主营业务:城市垃圾及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置及危险废弃物处置及回收利用相关配套设施设计、建设、投资、运营管理、相关设备的生产与销售、技术咨询及配套服务;环卫项目投资建设、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市政给水、污水处理项目投资及运营;土木工程建筑;房屋工程建筑;高科技产品开发;货物进出口和技术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
3、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上市公司发生的购销金额:最近三年会计年度公司未与本特许协议签署甲方发生交易事项。
4、履约能力分析:鄱阳县城市建设工程指挥部为政府机构,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5、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其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概述
1、鄱阳县城建工程指挥部授予公司在鄱阳县设立的项目公司在特许经营期内独家拥有下列权利:
(1)投资、采购、建设、运营、维护本项目;
(2)全权处理鄱阳县城及周边部分地区生活垃圾,以及经其同意处理相关乡镇的生活垃圾,鄱阳县城建工程指挥部承诺在特许经营期内,即本项目填埋场未填满前,双方约定范围内生活垃圾不得流向其它地方;
(3)向鄱阳县城建工程指挥部提供垃圾处理服务,并向鄱阳县城建工程指挥部收取垃圾处理费。
设计特许经营期自商业运营开始日起10.5年(含一期建设期),实际运营期最终以垃圾卫生填埋场填满为准。
2、双方各自的责任及义务:
启迪桑德依约在鄱阳县设立项目公司具体从事特许经营协议项下的许可业务,同时应当依据特许协议规定,履行以下责任及义务:
(1)公司对本项目的建设应依据已获批准的可研报告、环评报告、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进行;
(2)公司应当按照适用法律的规定,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公司对本项目建设施工全过程进行监理,并承担相应费用;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承包商进行项目建设施工,并承担相应费用;
(3)公司应当依据本协议的规定,自行承担项目运营与维护的费用,承担项目运营与维护的责任;
(4)从本项目商业运行日起,公司应当每年365日(闰年366日)连续接收并处理垃圾,并在日处理垃圾能力范围内将接收的垃圾处理达到国家和本协议规定的质量标准;
(5)未经鄱阳县城建工程指挥部同意,公司不得擅自停止运营;
(6)在封场完成、垃圾填埋场验收合格后,启动移交工作。公司向鄱阳县城建工程指挥部移交本项目的公司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所有与移交的权益、文件等有关的担保、负债或违约、侵权责任,应由公司在移交日以前全部清理、清偿或赔偿完毕。
根据特许经营协议约定,鄱阳县城建工程指挥部应履行以下责任及义务:
(1)协调公司与鄱阳县城建工程指挥部及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的关系,积极协助公司解决本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2)在本项目调试期间,根据国家关于相关规定和公司的书面要求提供相应生活垃圾;(3)在本项目试运行开始之日,按本协议的约定提供垃圾并支付相应的垃圾处理费;(4)支持公司享受国家、江西省、上饶市、鄱阳县及鄱阳县城建工程指挥部所规定的市政环保、基础设施、资源综合利用等优惠政策;;
(5)将生活垃圾及时运送至公司指定的地点;
(6)将垃圾处理费支付纳入政府年度财政预算内安排;
(7)按照本协议规定,及时足额向公司支付垃圾处理费;
(8)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公司擅自停业、歇业的,甲方及政府相关主管部门有权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责令其限期改正,依法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其履行义务。
若双方对于由于本协议各条、款、项或与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包括关于其存在、有效或终止的任何问题产生任何争议、分歧或索赔,以及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任何争议、分歧或索赔,都应当尽力通过协商友好解决该争议、分歧或索赔。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告所述特许协议的签署,将对公司固废业务拓展及区域业务扩张带来一定积极影响,公司对鄱阳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PPP项目投资符合公司主营业务战略发展,项目未来建设实施有利于公司树立固废项目区域示范效应,将对公司在华东地区的项目开展产生积极影响。
本公司取得鄱阳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PPP项目特许经营权之后,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本协议的履行而产生关联交易、同业竞争以及业务依赖的情形。
五、风险分析
1、项目建设期风险:由于鄱阳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PPP项目尚需经过项目前期报批及立项等行政审批手续,目前尚未确定具体的开工建设时间,项目建设存在建设期风险因素。
采取的措施:公司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与政府、业务合作各方共同合作,充分利用现有内部资金、技术、人员等各方面资源,加快项目前期立项及报批工作节奏,共同推进项目的实施进程。
2、垃圾处理费支付方面存在的风险:目前全国各地生活垃圾处理尚未形成成熟的收费体系,并且收费较低。
采取的措施:特许经营协议约定本项目垃圾处理费由鄱阳县财政局以财政补贴形式按时足额向公司支付。
3、其他风险因素:由于鄱阳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PPP项目为公用事业类项目,在未来投资及运营中通货膨胀可能使公用事业项目的人工成本和材料成本大幅上涨,将致使运营项目公司的成本上升。
采取的措施:公司将在项目建设及运营过程中,严控各项成本及开支,当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政策变化以及在物价变化导致运营成本变化时,公司有权依约要求对垃圾处理补贴价格进行调整。
六、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将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对外投资权限提请董事会审议在鄱阳县设立项目公司事宜,公司将依据项目公司设立以及本公告所述特许经营协议的履行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六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