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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德环境: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5-10-31

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桑德环境         公告编号:2015-124
                   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授予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5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简述
     1、2014年11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事项,并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中国证监会对公司报送的《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确认无异议并进行了备案。
    2、2014年12月23日,公司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前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以及《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授予条件,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条件已满足。
    3、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公司将授予激励对象2,200万份股票期权,每份股票期权拥有在可行权日以预先确定的行权价格和行权条件购买1股本公司人民币普通股的权利。公司本次授予股票期权1,983.20万份,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股票期权数量总额的90.15%。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216.80万份,预留部分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股票期权数量总额的9.85%,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股份的股票期权授予及行权将另行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履行详尽法定程序。
    4、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授权日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获批准,经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将按照《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2014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日确定为2014年12月26日。
    5、2015年1月29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完成了201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期权授予登记工作,期权简称:桑德JLC3,期权代码:037037。本次授予的期权总数为1,983.20万份,对应标的股票为1,983.2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批准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34%,行权价格为23.69元/股。
    二、公司董事会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事项说明:
    (一)公司董事会本次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原因:
    公司于2015年4月16日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权益分配方案》,公司201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实施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人民币(含税)。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15年6月12日实施完毕。
    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八、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规定,公司依据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需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二)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八、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规定,公司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如下:
    1、行权价格的调整方法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P=P0(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2)配股
    P=P0(P1+P2n)/[P1(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P1为股权登记日当日收盘价;P2为配股价格;n为配股
的比例(即配股的股数与配股前股份公司总股本的比例);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3)缩股
    P=P0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n为缩股比例;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4)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需大于1。
    (5)增发
    公司在发生增发新股的情况下,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不做调整。
    2、根据上述行权价格的调整方法及公式,本次股票期权调整行权价格如下:
    (1)调整前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23.69元。
    (2)调整后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23.59元。
    3、在公司召开董事会对《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胡新灵先生回避了表决。
   4、根据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本次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本次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要求,所作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同意公司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四、律师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关于本事项出具法律意见认为,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备忘录1号》、《备忘录2号》、《备忘录3号》以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五年十月三十一日